警方登记查获赃物警方供图近日,济南市民陈先生在金牛桥附近一处路边摊购买鹿鞭,原本从摊主嘴里说出的四十元一棵的鹿鞭,变成40元一克,共计一万一千元。他拒绝购买后却被摊主打耳光并威胁将其扔到小清河里。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天桥警方抓获,收缴涉案金额4000余元及鹿鞭一宗。记者刘云鹤实习生施娟
四十元一“棵”
11月12日下午,市民陈先生独自一人途经天桥区小清河北路金牛桥时,看到两名男子在桥上摆摊售卖鹿鞭,旁边还有人在询问价格、产地等情况。于是,陈先生也上前问了问价格,其中一名年轻摊主告诉他,鹿鞭40元一“棵”。看了看鹿鞭的质量确实不错,价格还这么便宜,而且之前的顾客也买了,陈先生挑选了一根,准备购买。
随后,另一名摊主用剪刀将鹿鞭剪成若干小段称重约280克,并按照40元一克的单价向陈先生收费。原本以为一根鹿鞭40元,谁成想这根鹿鞭竟要一万一千元。陈先生反问摊主,说好的40元一棵,怎么成了40元一克,摊主告诉陈先生,是他听错了。陈先生记得他听到的明明是“棵”的发音,而不是“克”,他感觉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拒绝购买。但是摊主以鹿鞭已经加工成小段无法售卖给他人为由,坚持让陈先生购买。
无奈,陈先生说自己身上没有带这么多的现金,最终双方商定2000元成交,于是,陈先生通过微信向年轻摊主转账2000元。
不买就“打”
正当陈先生拿着鹿鞭准备离开时,另一名摊主突然抓住他的衣领,坚持要求陈先生补交剩余的9000元,并称交完钱之后才能离开。双方发生争执,摊主甚至动手打了陈先生一记耳光,并扬言威胁,将其扔到小清河里。万般无奈的陈先生再次通过微信向对方转账8000元。
就在陈先生被骗的前一天,也就是11月11日,在济南市天桥区东宇步行街附近集市上,犯罪嫌疑人以同样的手法强迫一名买家以8200元的价格购买一根鹿鞭。
新城派出所民警王强说,犯罪嫌疑人都是东北人,“棵”与“克”的口音还是很容易区分的。团伙中有人扮演摊主,有人扮演买主,也就是所谓的托儿,托儿通过扮演顾客询问价格和假装购买,吸引其他的顾客,而对于不买的顾客,他们一般会进行恐吓,强迫购买。
经过调查,警方锁定5名犯罪嫌疑人。5人均为男性,来自黑龙江省和吉林省3个不同的城市,其中年龄最大的邵某54岁,最小的王某丰32岁。
用发音误导买家
2017年10月,35岁的黑龙江省双城市人张某君雇佣王某丰、李某义、邹某金和邵某,以售卖鹿鞭的方式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犯罪。
张某君和王某丰假扮摊主,李某义和邹某金假扮买家和围观者,当出现真正买家询问鹿鞭价格时,“摊主”王某丰就含糊不清的告知每“棵”30或40元,误导买家购买。买家一旦挑选好鹿鞭后,就用剪刀将整根鹿鞭剪成若干段,再以每克30元或40元的价格出售,因此,每根鹿鞭的价格高达一万元左右。由于前后价格差距甚大,双方往往会发生争执和纠纷,此时,张某君便对买家进行语言恐吓或殴打,强迫买家购买。
12月5日下午,除邵某外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在潍坊火车站附近某旅馆内被警方抓获,抓获时几人正在看电视。王强说,当时犯罪嫌疑人身上只有4000余元的金额,其余的都被花掉了,而一旁还有一袋鹿鞭,共约10根,每根的重量在200到300克之间。
而实际上,他们售卖的鹿鞭购买自吉林省某鹿场,每克只需2到3元的价格,一根鹿鞭只需一千到两千元。目前,张某君、王某丰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已被天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李某义、邹某金因涉嫌强迫交易罪已被天桥警方依法取保候审;邵某正在进一步追捕中。
天桥警方提醒市民:购买商品尽量选择正规且信誉良好的商家,同时务必提前问清单价,以免给别有用心之人可乘之机,而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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