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王晓迪)11月28日,泰安市东平法院对一起酒后抢夺客车司机方向盘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近日,青岛市黄岛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了一起酒后抢夺出租车司机方向盘的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今年30岁的江城(化名)在青岛从事个体工作,2017年5月30日21点,他与朋友在新区一家酒店聚会,喝完酒后,江城打了一辆出租车,要求出租车司机将他送到朋友家。“这位乘客上车后我就发觉他身上有很大的酒味,喝的醉醺醺的。喝完酒后他有点脾气暴躁,每当前面有车的时候,他就让我按喇叭超车。”出租车司机说,“当车辆行驶到一所学校门口时,这名乘客又要求更改路线,我跟他再三确认后,便按照新路线行驶。”
出租车司机刚按照新路线行驶了十几分钟,江城突然问道:“你这是把我拉哪去了?”司机解释说:“这不是你刚才改的新路线吗?”江城因醉酒,丧失部分理智,坚持要求下车,并且拒绝支付车费。双方因为行车路线以及车费问题发生争执。为了能尽快解决问题,司机提出一起去派出所解决,江城同意。但没想到的是,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江城突然上前抓住方向盘并向左猛打方向,车辆瞬间失控,撞倒路中三节隔离防护栏后,继续撞入路东侧绿化带,出租车车辆方才停止,无法前行,出租车的车前头等处严重受损,且司机双腿等部位在车辆碰撞过程中受伤。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出租车司机构成轻微伤,涉案出租车被损坏价值为7540元人民币。车辆停下后江城下车企图逃跑,被司机及路边群众一起合力制服,司机立即报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抢夺方向盘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应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江城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新闻推荐
□记者田可新通讯员刘科时光报道本报济南讯“追回千万巨款,执法一心为民”。前不久,某公司负责...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