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千万巨款,执法一心为民。”前不久,某公司负责人将一面锦旗送到历下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牟宗伟和承办法官手中,以表达对诉调对接工作的感谢。这是历下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的缩影。
近年来,历下法院大力开展纠纷多元化解和诉调对接工作,突出“多、全、快、实”,构建了纠纷诉前调解和立案后的“调解+速裁”诉讼前端分流机制,成效显著。据牟宗伟介绍,去年6月“历下区诉调对接中心”正式设立,截至今年11月下旬,诉前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785件,调解成功1305件,诉前调解率为19.23%;立案后在立案阶段调解和速裁案件2859件,占同期诉讼案件收案数的28.16%,大量矛盾纠纷在诉前和立案阶段得到快速解决。
“三多”格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历下法院把多种调解资源汇聚到多元调解机制中来,形成了调解主体多、调解渠道多、调解方式多的“三多”格局。
历下区诉调对接中心与历下区诉前调解委员会、济南电视台“有话好好说”人民调解委员会、济南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等7家单位签订了协议,吸纳各领域专业性调解组织入驻。历下法院出台了《特邀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广泛吸纳代表委员、公证员、金融保险专家等加入特邀调解员队伍。针对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纠纷司法鉴定多的实际,将案件司法鉴定程序前置,当事人可根据鉴定结论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再行委派调解。历下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美丽介绍,目前已完成诉前委托鉴定317件,鉴定后调解成功105件,诉前鉴定后进入诉讼的仅占16.75%,诉前鉴定案件审理周期比诉中鉴定缩短了3个月。
贯穿全程让诉讼与调解无缝对接
历下法院专门出台《诉讼与调解对接工作规程》,把诉讼化解和非诉调解的优势结合起来,运用调解手段减少诉讼对抗,把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
立案前加强诉前调解引导,帮助当事人算好“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情感成本、隐私保护”四笔账,为其提供可供选择的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名册,引导当事人选择特邀调解结案。调解人员在收到案件后通知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调解人员制作诉前调解意见书,以便纠纷转入诉讼程序后提高审判效率。对不适宜诉前调解或诉前调解不成的纠纷立案后,由法官助理利用排期开庭前的时间空当进行诉讼调解。
“快”字当头让纠纷化解不再成为“马拉松”
历下法院速裁法官接收案件当日即开展案件审核,指导当事人固定、明确诉讼请求,确定当事人的请求权基础,指导当事人举证,并在7日内完成送达。历下法院把婚姻家庭、物业服务、银行借贷、信用卡纠纷等9类案件纳入速裁程序进行审理。
原告某投资公司购买了被告某置业公司开发的56套写字间,因被告逾期办理房产证,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近500万元。历下法院速裁庭针对房号、面积、价款、违约金数额等诉讼要素制作了数据库,仅用7个小时就完成了全部审理;次日完成了全部判决书。历下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速裁工作室法官于骐宁介绍,一年多来共审结速裁案件2977件,其中调解1367件,撤诉421件,司法确认114件,调撤率60.06%,平均结案天数20.39天。
“实”字为本实现当事人、司法和社会的多赢
在诉调对接工作中,历下法院委派人民调解、专业或行业机构调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制作调解书,和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立案并出具调解书,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还可申请司法确认,并依法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某单位下属公司与山东某投资公司签订了合作建房协议,并办理了相关手续,后因山东某投资公司资金链断裂,引发购房人上访。历下法院引导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和司法确认,并且当天调解、当天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当天拨付执行款项。历下法院立案庭庭长王娟介绍,自该机制实施以来,已为595件案件当事人节省诉讼费320余万元。(本报记者 黄佳杰 通讯员 刘科 时光 王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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