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区力推区、街两级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破解物业管理瓶颈。
→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深入物管小区,现场处理业主投诉。
小区物业管理,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
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造共建共治社会治理格局”的部署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积极预防化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有效提升服务社区居民群众的质量和水平,打造平安和谐社区?
市中区在全市先行一步,通过在区、街两级广泛建立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推进各部门齐抓共管,切实强化街道属地管理,着力破解当前物业管理面临的瓶颈问题,助推“品质市中”建设。
为何破? 问题泛化带来监管难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实施物业管理的项目总计3000个左右,其中住宅项目1400余个、非住宅项目1500多个,管理面积超过2.9亿平方米,从业人员近8万人。切实抓好物业管理,不仅事关上千家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数万人的就业及众多家庭的生计,更关系到数百万城市居民的安全感、幸福感。
在资质取消、市场放开的背景下,本来就欠规范的物业服务行业成了"零门槛"行业,传统的监管方式已不适应新的形势。以市中区为例,全区现有物业服务企业170余家,备案物管小区(大厦)522个,物业服务面积3700余万平方米,从业人员17000多人。单靠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科几名工作人员,要对这么多的企业和项目实施有效监管,难度可想而知。
“今年1月至今,我们共受理、办结市、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有关小区物业管理的投诉21000多件。”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平均每天接到相关热线转办件200多件,房屋质量、停水停电、居民养狗、小区违建、电梯故障、停车占道、室内异味……几乎所有发生在小区内的事情,都能让物业企业或行业主管部门成为被投诉者。
“处理这些投诉,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物业科工作人员经常加班加点。”该负责人表示,群众投诉居高不下,根源在于业主和物业公司二者权利义务错位、责任边界不清,导致社区问题泛化,给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管造成了巨大困难。
同时,小区物业管理问题往往比较复杂,很难在规定时限内加以解决,也常常无法“一次办成”、“一次办好”,工作人员面对考核“压力山大”。“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要拿出足够的精力来强化创新行业监管,推动行业服务水平提升,有时候确实力不从心。”该负责人说。
破什么?“九龙治水”落不了地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深入、住房商品化进程加快,如今物业管理实践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矛盾和新问题。比如:
前期开发商遗留的工程质量缺陷、配套设施不健全、承诺事项不兑现等问题,最终被转嫁给物业企业,成为频繁引发业主与物业企业矛盾纠纷的主要根源之一;
水、电、暖、气等市政专业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产权不清,维护、更新责任不能落实,服务不到位,影响了业主正常生活秩序;
部分物业企业服务不规范,管理不到位,捆绑收费、乱收费问题频发,整体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业主对物业管理监管部门职责区分不清,权益受到侵害后不知找谁投诉,造成违法行为无法及时查处,损害了小区公共利益和秩序;
随着汽车大量进入家庭,因规划等原因造成停车位不足和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的乱停车现象,引发了越来越多的矛盾纠纷……
这些问题,都不是物业企业或者行业主管部门一家就能够解决的。为解决物业管理难问题,《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提出,要建立起业主自治与专业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思路,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管理模式。
条例明确,物业管理、城管执法、公安、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等多个部门,应当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公布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对违法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但从目前看,各部门的监督管理尚未形成合力,物业管理难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九龙治水’却治不了水,我们认为主要的原因是没有实现管理下沉,没有真正做到属地化管理。”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怎么破? 联席会议加管理下沉
为解决“九龙治水”各自为政的问题,2017年济南市由市综治办牵头,公安、民政、司法、城管执法、房管、物价、质监等多个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了市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推进物业管理与平安创建相关工作,实现齐抓共管。
在成立济南市第一个物业管理纠纷矛盾调解中心基础上,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会同区综治办,在全市率先建立起县区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抓好全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为强化街道办事处的属地管理职责,市中区将全区17个街道办事处列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要求各街道参照区联席会议模式,建立由街道办牵头,居委会、派出所、物业企业、业委会或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和城管执法、物业管理等部门单位参加的街道级联席会议,共同抓好辖区物业管理各项工作。
“为探索新形势下物业管理新模式、新路子,我们还主动到省内部分城市进行调研,提出了进一步推进管理重心下移的相关思路。”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初步设想是结合机构改革,在街道办事处设立专人负责的物业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解决辖区内物业管理问题,实现街道管理工作与行政部门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
“通过在街道设立物业办,在社区设立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建立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四位一体’的管理服务模式,不仅能够有效推动管理重心下移,还能广泛动员物业企业、社区业主等多方力量,共同搞好社区物业管理服务。”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报记者 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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