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亲属和利害关系人:
个别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原保障对象(名单见附表)已去世,其原承租的住房内遗留部分物品,虽经多方联系,至今仍无人与我中心联系清理上述物品。请有关亲属和利害关系人于本通告登报之日起一周内与我中心联系,办理遗留物品的清理移交工作。如逾期,我中心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西蒋峪和苑联系人:关鸿涛 联系电话:86927298
怡苑新居、天成新居、顺安苑联系人:郑强 联系电话:81608475
附:需清理遗留物品原保障对象名单
济南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18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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