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晁明春报道
本报济南讯11月14日,济南市政府通过其网站发布了新修订的《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综合督查考核办法》,决定在严格执行《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若干措施》的基础上,实行红、橙、黄、绿分类挂牌管理和考核奖惩,每个红牌工程当月扣缴10万元。
该办法规定,督查考核对象为各区县政府(含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南部山区管委会),全市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含房屋建筑、轨道交通、征收拆迁、市政、道路交通、水务、园林绿化工程等)。
督查考核内容包括:现场围挡、场地硬化、车辆冲洗、湿法作业、裸土及物料覆盖、渣土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工地PM10在线监测数据,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联网运行情况;帮包责任机制落实情况;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情况等。
对建设工程的考核。通过监测数据评价、区县检查评分、部门督查抽查三方评价,分别按30%、40%、30%的权重综合计算各建设工程项目月考核得分。其中监测数据评价,每月末根据工地PM10月均浓度对各建设工程在线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得分。PM10月均浓度分别为全市建设工程PM10月均浓度的150%以上、130%至150%(含)、100%至130%(含)、100%(含)以下的,相应评价得分为0分、60分、80分、100分。
根据月考核得分情况,对全市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实施挂牌管理,公开曝光。得分在90分(含)以上、80分(含)至90分(不含)、70分(含)至80分(不含)、70分(不含)以下的分别挂绿牌、黄牌、橙牌、红牌,根据不同颜色类别,采取相应措施实施监管。
同时,对市级督查、媒体曝光、“啄木鸟在行动”等发现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当月一律不授予绿牌,整改不力或问题严重的亮红牌:扬尘污染较重;未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PM10月均浓度达到全市建设工程PM10月均浓度130%及以上。
对国家或省级以上督查检查发现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当月一律亮红牌:扬尘污染严重;恶意干扰监测设备或数据造假;PM10月均浓度达到全市建设工程PM10月均浓度150%及以上。
市政府依据各区县建设工程项目分类挂牌情况,对相关区县实行资金奖惩。具体标准为:每个红牌工程当月扣缴10万元,每个橙牌工程当月扣缴5万元,每个黄牌工程当月扣缴2万元,绿牌工程给予资金奖励。每个绿牌工程奖励金额=全市当月红、橙、黄牌工程扣缴款总额÷全市当月绿牌工程总数。
对连续获得绿牌的工程项目优先实施以奖代补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工程参建方给予信用体系加分;对连续挂红牌的工程参建方进行信用体系相应分值的扣分。
每季度,市扬尘办汇总月综合考核得分情况,对各区县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季度排名、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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