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4日讯(记者刘雅菲)日前,济南市政府印发《关于印发济南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综合督查考核办法的通知》,明确实施常态化督查考核制度,通过红、橙、黄、绿分类挂牌管理和考核奖惩,层层压实属地、行业和企业主体责任,实现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水平跨越式提升。
对于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情况,将通过监测数据评价、区县检查评分、部门督查抽查三方评价,分别按30%、40%、30%的权重综合计算各建设工程项目月考核得分。
济南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行业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市扬尘办综合监管平台联网运行。每到月末,根据工地PM10月均浓度对各建设工程在线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得分。PM10月均浓度分别为全市建设工程PM10月均浓度的150%以上、130%至150%(含)、100%至130%(含)、100%(含)以下的,相应评价得分为0分、60分、80分、100分。同时区县和部门也将对建设工程进行评价打分。
市政府依据各区县建设工程项目分类挂牌情况,对相关区县实行资金奖惩。具体标准为:每个红牌工程当月扣缴10万元;每个橙牌工程当月扣缴5万元;每个黄牌工程当月扣缴2万元;绿牌工程给予资金奖励,每个绿牌工程奖励金额=全市当月红、橙、黄牌工程扣缴款总额÷全市当月绿牌工程总数。
每季度,市扬尘办汇总月综合考核得分情况,对各区县扬尘污染治理工作进行季度排名、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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