逝者家属手捧电子蜡烛追思故人。(邱天 李克利 摄)
本报讯(记者 邱天 市民记者 李克利 通讯员 周蔚)每年的农历十月初一是传统节日“寒衣节”。11月6日,由山东省红十字会、济南市红十字会主办,山东福寿园协办的“生命接力 爱满人间”2018年寒衣节捐献者追思祈福仪式,在山东省遗体(器官、角膜)捐献纪念广场举行,来自全省17市的遗体(器官、角膜)捐献者家属、红十字志愿者、医学院及医院代表、热心市民等300多人参加了活动,共同追忆逝者的大爱奉献精神,感谢生命的馈赠。他们以手捧电子蜡烛默哀,敬献鲜花等方式表达了对故人的缅怀与思念。
“从2009年到现在,追思会已经举办了19届。遗体捐献纪念碑是山东省红十字会、济南市红十字会和山东福寿园合作建设,2009年建成。2012年器官(角膜)捐献纪念碑落成,2017年和2018年又分别对遗体捐献纪念碑和器官(角膜)捐献纪念碑进行了扩建,进一步满足了捐献事业的需求。”济南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周蔚介绍。
记者看到,捐献者家属相继在遗体捐献纪念碑前献上鲜花,追思故人。在遗体捐献纪念碑前集体默哀,有的家属时不时地抚摸纪念碑上家人的姓名,流下眼泪。
周蔚表示:“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是法律赋予红十字会的工作职责,是红十字会服务民生建设的重要举措。目前济南市遗体捐献登记报名3053人,已实现捐献380人;器官捐献实现125人;角膜捐献登记报名1209人,实现捐献249人,目前这组数字还在增长中。”
记者从济南市红十字会了解到,近日济南市下发《关于对遗体捐献者实施奖补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自2018年11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济南市对2018年1月1日以后亡故的具有济南市户籍、居住证、在济南市红十字会及区县红十字会登记并实现捐献的遗体捐献者给予奖补4000元,旨在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据悉,市红十字会及区县红十字会每年会向遗体捐献者颁发遗体捐献荣誉证书。执行人在办理完遗体捐献接受手续后,由执行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遗体捐献荣誉证书向捐献者或执行人户籍(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奖补款,执行人为单位或养老机构的不在此类奖补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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