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管网改造社区居民意见不统一的现实尴尬,一位济南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老旧小区限于公共场地空间少,管道改造不可避免地会对低层业主产生采光、噪音等问题,“有一定协商难度的老旧小区,或许可以采用给业主补贴的方法来进行协商谈判。”
该人士认为,管网改造工程可能会造成楼道内管道丛生,可供暖改造后,房屋也存在着升值的空间,但是具体升值多少有待于市场观察。“综合考量,管网改造既能确保用户供暖,又能间接带动房屋升值,并不存在实际贬值。求同存异,居民之间应该协调制定一个合理改造方案。”
山东大学法律专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济南分部)律师李友震认为,类似纠纷属于民事领域,按照我国宪法精神,应尽量由利益相关方自行协商,政府可以规定协商规则,并进行必要的指导,但不应过深地参与其中。
“如果相关手续是齐备的,程序上来说的话可以正常施工。”李友震说,“从邻里关系考虑的话,通过业主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等多方的协调,楼上楼下达成一致,这样的方式最适合。如果最后实在谈不成的话,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最终的裁决。”
“法院大多数情况下会支持低层业主的诉求,在没有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旧楼维持原状、不进行管道改造。”李友震称。
“要解决这个问题,光靠法律不行,只靠政府也不行,除了多谈几次没有别的办法。邻里关系闹僵了,再住下去也都没有好心情。不如尽量友好协商,和平解决。”李友震建议:公众对于老旧小区供暖管道改造应有理性认识,尽量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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