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晁明春通讯员李哲报道
本报济南讯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获悉,10月14日,天桥区一男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天桥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当天上午9时40分许,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桑梓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人阻挠中德产业园二期工地正常施工。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工地内一名中年男子正在阻挠挖掘机施工。虽经民警多次劝说,但是中年男子仍继续阻挠工地正常施工,拒不离开现场。民警遂依法将中年男子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
经询问,张某亭(男,47岁,济南人)对其扰乱单位秩序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据张某亭供述,其向工地施工方提出承揽部分工程的要求遭到拒绝后,为了达到目的,便实施了阻挠工地挖掘机正常施工的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在建筑工程领域,以强揽工程等手段,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新闻推荐
□王建科报道本报济南讯9月27日,山东省轨道交通职业教育集团在济南召开2018年校企合作会议,增补16家理事单位。...
济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济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