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人员服务更加优质、接待更加热情。 通讯员供图
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和上门立案等服务,并建立“容缺受理”机制。调动全部力量,统筹安排,延长工作时间,当好“店小二”,“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践行“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的承诺,从今年6月开始,济南仲裁委立案大厅推出12条便民措施,争当优化营商环境“排头兵”。承诺让当事人少跑腿办成事
今年6月,济南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动员全市上下立即行动起来,深化“一次办成”改革,迅速掀起优化营商环境的热潮,切实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吸引力。
大会召开之后,济南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迅速传达落实全市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并出台《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要求全体济南仲裁人牢固树立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大局意识,促进省会经济发展的责任意识,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参与意识,迅速投入到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中。作为济南仲裁委第一道服务窗口,立案大厅秉承让当事人少跑腿办成事的承诺,以争当优化营商环境排头兵为目标,坚持群众满意,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展现仲裁“最美第一缕阳光”。
“容缺受理”助力“最多跑一次
前不久,年逾八旬的孤寡老人刘某与某融资机构发生经济纠纷。因双方合同约定发生纠纷以仲裁方式解决,刘某于是拨打济南仲裁办咨询电话询问案件该如何办理。济南仲裁办立案处处长李浩了解到刘某身体不便且处理案件的心情急迫后,主动致电刘某,约定在第二天登门为刘某立案。李浩表示,作为济南仲裁办的对外窗口,仲裁立案处工作人员的一言 一行都代表着济南仲裁人的形象。因此,老百姓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高兴不高兴是衡量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标准。
近年来,为给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立案服务,济南仲裁办简化了立案程序,还创新立案方式,为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和上门立案等服务,并建立“容缺受理”机制。对当事人打来的咨询电话耐心接听、细心解答,保证当事人听清、记准,避免当事人因材料不全而多次往返。当事人将立案所需材料以照片或扫描件形式通过网络发至立案处,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当事人将资料邮寄过来,即可实现立案。上半年,济南仲裁办立案处就受理邮寄案件337件,为身处外地的当事人节省了大量时间、精力和费用。
商事案件优先立案、优先仲裁
今年5月份,随着济南仲裁办新的立案大厅开始启用,工作人员对待前来咨询、立案的当事人,举止更加文明、服务更加优质、接待更加热情,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行为。大厅办公用品实行“定置管理”,保证“环境清洁常态化”,工作人员着装规范化,学习业务统一化等。今年1-6月份,济南仲裁办共受理案件847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3.1%。
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召开后,济南仲裁办将立足本职,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形式,积极对接企业需求,为企业解决日常经营中遇到的常见问题提供法律帮助。积极拓宽仲裁服务领域,主动围绕全市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产业、重点企业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开展“仲裁法律服务进百企”活动,采取主动登门、定期走访等形式,了解企业信息,帮助解决企业困难,有效防控各类风险。
济南仲裁办党组书记、主任王伟表示,全市营商助商环境的优化为仲裁事业发展提供了宝贵机遇,必将引来更多的内商,招来更多的外商,使得仲裁有更多的服务机会。
济南仲裁办将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六个环境”的工作重点,着眼构建“亲”“清”型政商关系,积极发挥仲裁解决商事纠纷的制度优势,全面加强和改进涉企服务,对商事案件一律优先调解、优先立案、优先仲裁,雷厉风行抓落实、快干实干促发展,最大限度地为大局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精准服务”化解金融纠纷
为公正及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金融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依照《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结合金融争议的特点,今年9月,《济南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规则》正式实施。该规则共九章七十条,分别从仲裁原则、仲裁协议、仲裁申请和受理、仲裁庭组成、仲裁审理(包括仲裁证据、仲裁调解和解、仲裁裁决)、仲裁送达等方面对当事人采取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的程序作了详细规定。
济南金融仲裁院院长冀怀认为,利用仲裁方式解决金融纠纷是今后发展的趋势。目前,我国的仲裁制度日趋完善,为通过仲裁解决包括金融纠纷在内的商事纠纷奠定了基础。金融机构在深化改革、防控风险的过程中,利用仲裁能够更加高效、便捷解决金融纠纷。济南市金融业的快速发展要求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争议解决机制,提供便利高效的争议解决办法。济南仲裁委员会金融仲裁院为金融仲裁提供高效服务,金融仲裁程序简便、快捷高效,能独立和公正地解决争议,具有保密性、独立性、灵活性、终局性等显著优点,可以为金融争议提供优质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通讯员李栋 记者殷玉国)
【济南仲裁十二条便民措施】
1.在信息化建设完成运行前,实行邮箱立案、网上预审制度,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行动;2.做好邮寄立案,让当事人实现“零跑腿”;3.继续做好对老年人等行动不便当事人的上门立案服务工作,对这些特定人群做到“你不用跑我来跑”;4.做好立案工作的一次性告知、仲裁风险告知等服务内容的公开、公示,尽快制定“容缺立案”的受理机制,实现立案“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5.做好立案前的仲裁调解工作;6.完成服务热线的交互语音应答系统,更好提升电话咨询的工作;7.设立“律师志愿咨询岗”,多方位、多角度地给当事人提供法律方面的相关服务;8.建立大厅管家服务,每人轮值大厅管家,包括业务受理、案件咨询等所有事务;9.建立健全立案服务措施,完善立案大厅的服务设施,尽量方便当事人,在现有条件下,给当事人提供文书的修改等服务功能;10.落实好“首问负责制”,最先接待当事人的立案秘书,负责一次性告知立案的所需材料,直到立案这一环节完成;11.建立健全快速立案制度,对当事人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交纳仲裁费用的,快速立案;12.落实服务接待制度,开展“五心”(爱心、耐心、热心、暖心、用心)服务,即对待当事人有爱心、回答问题要有耐心、解决难题要热心、沟通交流要暖心、钻研业务要用心。同时设立窗口意见箱,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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