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高君)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经过系统数据对接及前期准备,民生银行已具备开通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的条件。从9月17日起,在济南民生银行办理商贷的职工,就可以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的公积金转入本人个人结算账户。
据介绍,因业务需要,职工办理业务前需确认商贷的贷款账号。职工可到济南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以及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此项业务。截至目前,可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商业银行已增至10家,分别是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北京银行、齐鲁银行和民生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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