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7日讯(记者 戴升宝)今天从市城乡交通运输委获悉,《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在市城乡交通运输委门户网站上公布,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于30日内通过信函及电子邮件形式反馈。信函请寄至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委公共交通处(解放东路1号,邮编250014),电子邮件请发至ncsgdjt@163.com。
城市轨道交通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是便民惠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在支撑和引领城市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出行、缓解交通拥堵、减少环境污染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济南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全面提速,新一轮建设规划项目加快报批,全域轨道交通线网研究工作深入开展,其中轨道交通R1线将于2019年元旦通车运行,济南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准备正全面推进。
为做好《办法》的起草和出台工作,自2018年下半年,市城乡交通运输委从安全、服务两个维度,以国家、部委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结合济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工作实际,对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与运营衔接机制、运营服务、安全管理、保护区管理等方面情况及立法需求进行了详细调研,充分借鉴深圳、宁波、福州等城市轨道交通立法和运营管理的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市法制部门大力支持下,目前已完成《办法》的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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