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济南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济南地产诚信联盟代表全市房地产开发及关联企业在此郑重承诺:
一、积极响应国家“房住不炒”政策,优先满足刚需,积极支持改善,坚决遏制投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
二、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企业,以认筹、预订、吸纳会员、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任何形式的意向金、认购金、预订款等费用,不以银行验资等歧视性方式挑选客户。
三、在楼盘展示、销售过程中,通过告知书、现场公示等方式,一次性向购房人告知该商品房周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站、220KV以上大型变电站、化学工厂、铁路等可能引起气味、污染、辐射、噪声等不利因素。
四、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销售全部准售房源,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不捂盘惜售或变相囤积房源。
五、严格遵循新《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虚假、夸大宣传展示楼盘,销售过程中不乱承诺留下后遗症。
六、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不以要求购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优先选房等方式,拒绝购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房。
七、保证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购房者的同等选房权利,不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条件或附加条件,确保公平选择房源。
八、为购房者提供优质的住房产品,拒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不诚信经营行为,坚决维护购房者的消费权益。
九、不将尚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商品房强行交付购房者。
十、以一流服务,为广大市民提供安全、舒适、美好的居住环境。济南地产诚信联盟
2018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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