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晁明春通讯员宋超报道
本报济南讯实际借款2200元,却被敲诈勒索还款15000元。8月16日,济南警方通报了近期破获的天鹏商会“套路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情况。
2018年2月,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分局洪家楼派出所接崔某某(女,19岁,山东某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生)报案称:“因高利贷被人控制”。分局刑警大队与洪家楼派出所立即开展初查,得知报案人崔某某2017年9月经人介绍,先后5次从相某某处借款8000余元,用于网上购物等支出。2018年1月5日,崔某某因无力偿还相某某的借款,经相某某介绍,到位于市中区明珠怡和大厦的“天晟金融”公司陈某帅、张某勇处借款。为了达到敲诈被害人崔某某钱财的目的,陈某帅随意订立各种收费项目,虚增债务,被害人崔某某借款5000元,扣除手续费、中介费,身份证押金,实际到手仅为2200元;签订虚假借款协议,协议金额是实际借款额的2倍10000元;制造假的资金流水,让被害人手持1万元现金拍照;肆意认定违约,收取巨额违约金,被害人崔某某到别处借款,被陈某帅发现,认定崔某某违约将其拘禁,要求其交纳违约金10000元,逼迫崔某某联系家人还款15000元。崔某某实际借款2200元,被敲诈勒索还款15000元。
办案民警了解案情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该案嫌疑人陈某帅有固定组织,多次实施诈骗、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犯罪,有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的可能。3月14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陈某帅、张某勇和相某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帅的“天晟金融”是“天鹏商会”下属公司。2015年,犯罪嫌疑人李某鹏成立公司“天鹏商会”,以该商会为掩护放高利贷实施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获取暴利。“天鹏商会”内部人员固定,层级结构分明,公司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下设财务部、业务部、清欠部等部门,且有严格的考勤等规章制度,公司员工每日将工作内容写成书面的工作日志发给部门领导和总经理李某鹏。公司为获取更多非法收益还制定了严格的奖惩制度,业务部放贷款数额和清欠部收贷款的数额与员工的工资挂钩。为笼络人心,公司定期组织运动会、年会等团建活动;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还定期组织律师对公司员工进行培训。
历城公安分局组建工作专班,于7月15日成功打掉以李某鹏为首的“天鹏商会”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共抓获涉案人员22人,刑拘22人(其中,逮捕18人),上网追逃8人,查扣涉案车辆5台,扣押被害人纸质贷款资料20余份、电子版贷款资料600余份,冻结涉案资金23万余元,查封涉案房产4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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