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的小区已经建了好几期,配建的学校还没动工……这样的尴尬情况,以后会越来越少。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济南市中心城教育资源优化配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居住区教育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征收、同步拆迁熟化、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要点1
新建学校统一配套学生集中就餐场所已建学校应加快配套
按照意见,居住区教育设施是指在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围合的居住生活聚居地配建的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满足该区域居民子女就学需求所需的教育设施,主要包括中学(含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小学、幼儿园。
居民小区建得快、配建的学校却迟迟不见踪影……这样的现象,常常为市民所诟病。不过,今后,这样的“纸上学校”会越来越少。此次,济南明确提出,居住区教育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并应与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征收、同步拆迁熟化、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
按照意见,市教育、规划部门将负责编制《济南市中心城基础教育设施三年建设规划》。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区政府以及济南高新区管委会、南部山区管委会要积极参与上述《三年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优先解决本辖区教育资源优化配置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新建学校统一配套学生集中就餐场所,已建学校应加快配套完善集中就餐场所。
要点2 老旧小区拆迁后腾出的用地优先用来建学校
根据意见,市规划部门统筹规划中心城教育设施,对不在《三年建设规划》内的项目,要按照部门职责和新的教育设施规划标准,就需新增或调增教育设施的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办学类型,征求市、区教育部门意见。无法满足业主子女就学需求的开发项目,市规划部门不予出具规划条件。
老旧小区拆迁后腾出的用地,优先用于教育设施建设。意见明确,捆绑教育设施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和报建时,应同时提报教育设施设计方案,并单列教育设施相关规划指标。
要点3 同片区教育用地与其他用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致
怎样确保居住区教育设施和首期住宅同步规划、同步投入使用?
意见提出,市投融资平台、相关区政府在土地熟化过程中应按照基础教育分级管理要求,主动征求市、区教育部门对教育设施熟化分期、建设计划的意见。要优先熟化教育设施用地,做到教育用地不熟化、开发用地不供地,确保教育设施用地与首期居住用地同步供地、同步达到建设条件。
区政府作为征迁主体,负责完成新建教育设施用地的拆迁工作。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保证教育设施用地指标计划落实。
意见提出,将建立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方案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在编制方案前通过联席会议与市、区教育部门提前对接,达到教育设施建设相关要求后再编制土地招拍挂方案。对捆绑教育设施的招拍挂地块,市国土资源部门应在土地出让方案及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土地竞得者的义务,招拍挂出让土地中配套的教育设施用地实行单独划定边界,无偿划拨给教育部门,教育设施用地的拆迁成本计入该片区土地熟化成本。对无法捆绑代建的教育设施,由市投融资平台或属地政府按照上述《三年建设规划》进行建设。
按照同地同价原则,同一级别同一片区教育用地与其他开发用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致。
要点4
未同步完成建设的不予办理综合验收及不动产登记
意见明确,捆绑代建教育设施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进行综合验收时,须与首期商品房同步完成教育设施建设,未同步完成教育设施建设的,市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办理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备案手续,市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不动产登记。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尽快落实配套政策。例如,由市国土资源、教育、城乡建设部门落实历史遗留教育用地和设施产权依法回收办法;由市发改、城乡建设部门落实教育设施建设审批绿色通道;由市编办、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落实新建学校机构及教师编制补充机制;由市城乡交通运输、教育部门落实定制公交接送就学距离较远的学生上下学的具体办法。
(首席记者赵云龙)
●新闻加点料 房企与配套学校不得不说的那些事儿
近年来,新建小区教育配套滞后问题层出不穷。不少小区卖房七八年,业主入住五六年后,之前承诺的学校仍然停留在“纸上”,让孩子们遭遇“上学难”。其实房企配建问题滞后等情况比较复杂,就像“一千个人眼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甚至是一小区一个情况。
很多业主不明就里,往往将问题归结于开发商。记者调查发现,部分开发商“背锅”并不冤枉,以目前建造成本来看,建设一所普通小学成本约5000万元左右,建成后将无条件移交给教育部门,有的开发商觉得“无利可图”,这是造成小区教育配套迟建、不建的一大原因。
还有的开发商,为了赶上推新盘的周期,也会有意控制配套学校建设。以记者居住的西部一小区为例,开发商为了“等”三期开盘的房子建设进度,让原本2008年就该建好的小学,拖延到2010年交工。此时,该楼盘三期恰好开盘,“买房即可上学”,成为最好的营销手段。
当然,还有一部分开发商“拖延”配套教育设施建设,纯属“躺枪”。因为涉及拆迁未完成、教育用地并非“净地”等原因,开发商本想搭车“学区房”卖房或卖高价,无奈学校没法建。
此次新规出台,从规划、土地、验收等多角度保障了教育用地和教育设施的建设,对开发商、有关部门都是约束,而最大的利好群体将是购房者。 (记者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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