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沙元森
近日,《人民日报》在显著位置发表文章,为济南警方多措并举规范居民养犬和流浪犬管理“点赞”。济南警方的具体措施主要是:联合动保组织养护流浪犬只,鼓励市民领养;开发犬只管理APP,实现手机办证年审,植入电子芯片,并配发免费电子犬牌,实现犬只定向跟踪;同时,推出养犬12分计分制,扰民、不拴狗绳等不文明行为要扣分。这些举措做到了宽严相济,在解决问题的同时也满足了居民的实际需求,取得良好成效是水到渠成。
如何治理流浪犬,是一个让很多城市管理部门感到头疼的问题。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犬只数量也大幅增加,由此产生的社会问题就是流浪犬增加,给市民的正常生活带来种种困扰,在此无须赘述。
在一些城市,相关部门习惯于“抓大放小”,对于居民养狗问题不够重视,把养狗看成居民的“家事”,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由于缺乏规范管理,城市犬只迅速增长的同时必然产生恶犬伤人、犬吠扰民等诸多社会问题。无数案例已经证明,一旦管理缺位,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问题也会因为养痈遗患,产生致命危害。
随着流浪犬问题的日益凸显,很多城市对于居民养犬可能产生的问题,有了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同时也对之前的管理缺位有所反思。但是,一些城市把“狗患”问题片面地归结为管理的宽和软,转而用最严苛的手段治理犬只问题,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市区不得养狗,对流浪犬实行“见狗就杀”。试图用“一刀切”的简单手段来解决一个长期形成的复杂问题,结果自然是不尽如人意,甚至产生次生问题。很多居民并没有因为“禁狗令”就放弃养狗,只是把狗养得更隐蔽而已,一些流浪犬虽然被当街捕杀,却也遭到了动物保护组织和居民的批评和质疑……
而济南之所以能在规范居民养犬和流浪犬管理方面得到市民和媒体的点赞,并不是因为提出了多少“史上最严”,而是因为大多数措施都做到了宽严相济。在很多城市,居民遛狗不拴绳的问题普遍存在,不仅破坏城市环境,还危及居民人身安全。对此,一些城市习惯一禁了之,而济南出台的管理规定允许遛狗,只是对牵引绳的长度提出了不得长于一米半的具体要求。为了让各项管理得到落实,济南警方还参照机动车管理的经验,对居民的不文明养狗行为进行扣分,扣满12分就进学习班学习。
与其他城市相比,济南对城市犬只的管理措施未必都是最新颖的或者最严格的,但是就效果而言,可以说是最佳的。由此,我们也得到一个启示,那就是评判城市管理得失不仅要有问题导向,更要有效果导向。现在,一些城市管理部门动辄推出“史上最严”,让居民时时有“不敢越雷池半步”的紧张。此时,确实有必要向有关部门追问一下,“史上最严”之后效果如何,民意又如何。
新闻推荐
●实行企业登记注册“一人受理审核制”,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各项材料办理。●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凭住...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