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制订工作方案,采取过硬措施,确保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
制订方案明确责任
济南中院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相关部门为成员部门,明确责任,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从严从快惩处“保护伞”“关系网”
把打击重点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11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对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11类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重点打击,依法从严从快惩处。
同时,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有机结合,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
设置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
济南两级法院设置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专门负责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审判与调研。在审判实践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
坚持依法办案、法定标准、以审判为中心,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准确把握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做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既确保黑恶势力犯罪受到严惩,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多渠道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济南法院将及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以及济南法院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济南法院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和审理的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把每一场审判都变成普法教育的“公开课”,为济南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本报记者 侯月)制图/郑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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