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30日讯(记者 刘高君)今天,记者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用公积金租房、交物业费提取额度将提高。租赁商品房提取、物业费提取均为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租赁商品房限额提取的,职工和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且上限不超过36000元。支付物业费提取的,每人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1200元。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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