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资料照片)
在济南,出现轻微交通事故后,常出现这样一个场景:事故当事人下车不多言,拿出手机一通拍,之后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各自离开,难道不需要保护事故现场吗?不仅如此,出现类似道路交通事故,交警也并不出警,保险公司也“理直气壮”地不到现场,这是怎么回事儿?
其实,事故早已在处理的路上了——事故当事人把照片和事故发生信息借助手机上传后,交警和保险公司会立即通过后台对事故进行处理,并向事故当事人推送处理情况。这只是济南交警创新工作机制,实现警保联动,完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努力解决“小事故、大拥堵”问题的一个缩影。
从出台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办法,到建立交通事故远程调处中心、轻微交通事故线上快处快赔中心,以及在各区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轻微人身损害保险理赔快处联合工作室……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与保险公司密切协同,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政策推进中打出“组合拳”,围绕“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中心任务,紧盯新时期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创新社会管理,满足人民需要,建立健全以民生、民情、民意为导向的警务工作机制,全力服务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缓解群众关心的交通拥堵问题,努力实现“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目标。
A“小事故、大拥堵”,耗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也损害公众交通利益——
在全国率先实行交通事故现场无警处置
一个工作日的早高峰,车辆熙来攘往。小张驾驶黑色小轿车沿解放路由东向西行驶,当行至解放路路口东约100米变道时,与同向行驶的灰色小轿车发生碰撞,车辆受损。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两辆车不仅没有在来车方向放置提醒标识,且占据了机动车道,其他车辆行经此处不得不减速绕行,路口通过率随之明显下降。而更让民警无奈的是,两车车损并不大,且责任明确,可当事人拒绝撤离现场,民警只得按照一般程序将事故车辆暂扣。
“小事故、大拥堵”不仅极大耗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还会损害公众交通利益。“其实,这起事故完全可以避免。发生后,也可通过快处程序,按要求拍好事故照片,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后,就可撤离现场,整个过程完全可以在5分钟内完成。”出警民警说。可双方争执不下,不仅现场占用了公共道路资源,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且按一般程序处理,还会影响事故当事人此后一段时间的用车,进一步增加交通事故处理成本。
民警口中的5分钟“快处程序”就是济南交警为解决“小事故、大拥堵”做出的有益尝试。从在全省率先实施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的试行办法,到多地走访、调研,修订完善实施办法,在全国率先实行在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交通事故现场无警处置、无保险公司勘查的当事人平等参与、自治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新方式,济南交警走出一条卓有成效、富有特色的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改革之路。“快处快赔”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济南市民逐渐从被动等待交警处理,走向主动参与事故解决。据统计,2017年,济南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176441起,占道路交通事故总起数的82.18%,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6.47%。B
措施保障,建立交通事故远程调处中心,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儿——
2017年超八成道路交通事故
实现快速处理
“一个政策的推出,不仅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更需要我们不断顺应时代要求,完善政策实施的保障措施。”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赵洪铭说。从强化现场处置,有效解决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拒不撤离现场、不讲诚信、不履行快处义务、损害公共交通利益的驾驶人,依法严格顶格处罚;到建立9处“快处快赔拆检定损中心”,形成覆盖全市的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网络。从组织全体民警学习培训,提高执法和服务技能水平;到强化源头管理,建立驾驶人“快处”培训考试制度……济南交警不断加强、完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各项措施,打出“组合拳”,保障政策的持续推进。
今年1月19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远程调处中心正式建成运转,实现了远程指导、定责、调解,事故处理与保险理赔同步进行,进一步简化了事故处理理赔程序。截至今年1月底,交通事故远程调处中心办理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案件1330起,远程调处成功率达95%,交通事故现场快撤效率提升40%。
2月1日,记者在设在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122”接处警指挥中心的远程调处中心看到,接线席位不仅有交警席位,还有保险公司席位,“这里实现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的一键报警,当事人不用重复向交警和保险公司分别报案,进一步缩短了事故现场撤离时间。”济南市交警支队指挥中心主任董斌说。不仅如此,支队抽调各区事故中队经验丰富的民警、辅警来轮班接线,“‘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儿\’,全面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现场的快速处置、快速撤离,减少事故对交通的影响。”赵洪铭说。
这一系列措施效果如何?一组数据给出了答案。
自2008年建立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以来,济南道路交通事故快处率逐年提高,快处事故的起数占全部接警总起数的比例,由2008年的16.3%提高到2017年的82%以上,现场撤除时间,由过去的平均30分钟下降到目前的3-5分钟,事故型拥堵报警下降31.7%。C
科技先行,“互联网+”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再加速——
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零跑腿”
通过一系列措施,有效解决轻微交通事故的快速处置与快速撤离后,济南交警进一步向科技要警力,把“互联网+”的概念引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将前期研发的“泉城行+”APP,以及“济南交警”微信平台纳入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在快速理赔上下功夫。“今年1月15日,这一功能正式上线运行,目前,市交警支队成立了轻微交通事故线上快处快赔中心,交警、保险公司和公估公司分别派出专人负责,为交通参与者提供早7点到晚8点的实时网上服务。”济南市交警支队事故预防处副处长言毅说。
当发生单车车损5000元以下、车辆可移动的轻微交通事故后,事故当事人可通过“泉城行+”APP或“济南交警”微信,将包括车辆前部、后部和接触部位的照片及事故快处信息向事故快处快赔平台提交,事故快处快赔平台会将事故信息自动分派给各保险公司,“照片上传成功后,就等于实现了向交警和保险公司的报警,案件一经受理,就会生成唯一案件编号,事故当事人可通过编号随时查询案件进展。”言毅说,平台也会通过消息推送的方式及时通知事故当事人。“对于一些不需要拆解就可定损的交通事故,我们通过事故当事人上传的照片就可实现线上定损,这样事故当事人撤离事故现场后就可直接去修车或继续工作了,连定损中心都不用去。”线上快处快赔中心的值班保险员刘晓明说。
借助平台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将直接通过平台为事故当事人出具电子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实现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的“无纸化”,进一步简化事故当事人处理事故的环节。下一步,济南交警将进一步对接保险企业的理赔业务平台,实现交通事故在线快速处理和理赔跨部门协同,“通过进一步完善技术平台和数据的对接,实现轻微交通事故的全流程闭环办理,切实实现数据跑路,群众‘零跑腿\’的目标。”赵洪铭说。D
为民解忧,探索建立轻微伤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绿色通道——
将调解赔偿过程由数月压缩到几小时
建立轻微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将交通事故导致的轻微人身损害纳入“一站式调处”范围,则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的又一次管理创新。在总结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经验基础上,济南交警与济南保险行业协会以及30多家保险公司共同研究,制定了《济南市轻微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2017年12月15日,首个“道路交通事故轻微人身损害保险理赔快处联合工作室”在历下区交警大队挂牌成立,标志着济南全面启动轻微伤人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2018年,这一工作已在全市铺开,各辖区均成了联合工作室,方便轻微人伤事故的调解处理。
2017年12月31日,小祝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山大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北口与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电动二轮车乘坐人小王受伤。伤者到医院检查治疗后,双方来到“保险理赔快处联合工作室”处理事故。事故当事人、交警、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面对面,短短1个多小时就完成了调解,小祝向伤者共计赔偿费用2137元。当天双方就签署了小额协议,一次性处理完毕。“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在涉及到赔偿调解时,往往会出现‘卡壳\’的情况,而联合工作室的作用,就是让保险公司提前介入事故处理,通过保险公司人员的调解并快速保险理赔,为事故当事人省去通过法院进行可能长达数月的民事诉讼的过程。”历下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崔明尧说。
记者在位于历下交警大队五中队的联合工作室看到,工作室由交警和保险公估人员共同负责,对涉及的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限额为2000元以内的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费用,统一由工作室人员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和调解处理,超过2000元且不足5000元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意愿,可由工作室与相应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在这个联合工作室内再一次得到展现,“我们可快速、准确完成事故责任认定,但在理赔方面,保险公司更专业,由他们参与赔偿调解更具说服力。”崔明尧说,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加快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速率。
据悉,截至目前,历下区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轻微人身损害保险理赔快处联合工作室”已成功调解轻微人伤道路交通事故20起,其中现场调解成功9起,案均调解金额1527元。
(本报记者 尹爽 通讯员 杨厚福 房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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