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5日讯(记者张泰来)25日上午,槐荫交警通报了去年辖区内交通事故数据。去年全年槐荫共发生死亡事故22起,死亡22人,比2016年降低18.52%,死亡事故起数和人数双下降,达到20年来最低数值。
数据显示,2017年,槐荫交警大队处理简易程序事故3537起,比2016年增加20.31%,一般程序事故568起,增加22.68%。死亡事故22起,死亡22人,槐荫交警大队交通肇事事故处理中队对22起死亡事故进行了梳理,从事故发生时间、车辆类型以及引发原因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从事故发生时间上看,8月份发生死亡事故4起,死亡4人,全年最多,“七八月为暑期,出行人员多,从全年总体情况看,三四月发生死亡事故较多,共发生6起,死亡6人,主要由于辖区内工程较多,春季是工程集中开工建设的时期,务工人员流动多。”槐荫交警大队交通肇事事故处理中队副中队长张廷富说。
从发生事故时间段分析,白天发生死亡事故13起,占总数的59.09%;夜间发生事故9起,占总数的40.91%。事故发生时间集中在7时—12时、14时—16时、20时—24时和凌晨。
据统计,22起死亡事故中,涉及乘车人的有4起,涉及二三轮摩托车或电动车14辆。二三轮车安全性、稳定性较差,但对驾驶人及乘车人的保护性低,一旦发生事故后果都比较严重。
张廷富说,22起死亡事故中,涉及的交通违法行为最多的就是醉驾和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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