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6年凶案发生,到元凶伏法,已过去22年。案件虽已尘埃落定,但背后那些曲折情节留给人们的反思,却远未停止——
之前,本报曾独家披露济南“5具尸骸藏6年案”的案情审理情况。历经多年审判,2018年1月19日,该案终于尘埃落定——19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奉命将此案的元凶——罪犯何东升(之前稿件中,曾称何某、老何)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通报显示:故意杀人犯何东升,1996年12月与其高中同学王某(被害人,殁年28岁)及王某的连襟于某(被害人,殁年29岁)经预谋后,王某骗取其初中同学时任济南市某银行会计科副科长张某(被害人,殁年28岁)的信任,将该行的100万元用于申购股票,股票中签后,张某、王某等将99.7万元余额转存至活期存折上,后王某通过其高中同学某银行职员李某(被害人,殁年28岁)使该款提前到账。同月18日下午,王某的朋友桑某(被害人,殁年26岁)等人先后用该存折取款14.7万元和85万元,并将该款送至何东升承租的济南市天桥区某小区603室。何东升为占有该款,在603室持铁锤猛击桑某头部致其死亡,随后又将李某骗至该室以同样手段杀害。次日,何东升又以同样手段在该室先后杀害张某、王某、于某。2002年8月,公安机关发现犯罪线索,开展侦查工作,何东升畏罪化名潜逃。2009年3月7日,何东升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桑某等五人均系严重闭合性颅脑损伤死亡。
此外,罪犯何东升还利用担任济南市某单位会计职务的便利,擅自将400万元公款用于个人炒股;利用担任济南市某单位出纳职务的便利,虚构单位领导外出考察需用现金的事实,从单位银行账户提取现金13万元据为己有。
济南中院经审理认为,罪犯何东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贪污罪;挪用公款进行营利及非法活动,情节严重,构成挪用公款罪,应依法并罚。杀人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手段残忍,情节、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济南中院以故意杀人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罪犯何东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宣判后,罪犯何东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业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故意杀人犯、贪污犯、挪用公款犯何东升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并已向济南中院下达了《执行死刑命令》。19日,济南中院奉命将罪犯何东升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曲折案情】
五尸命案背后的那些事儿……
上锁的诡异“西屋”藏着5具尸骸
男子何东升,1967年出生于济南。案发前,他是济南某单位的会计。
1996年12月,济南的王某、桑某等5名青年男子,在两天内相继失踪。5人互有关联,都牵扯进一桩“百万公款失踪案”。王某失踪后,王某的父亲曾找到王某的同学何东升询问,但何东升称并不知情。
1997年春,崔某与妻子婚后一直无房居住,崔某的同学何东升“热心”地将天桥区一居民楼六楼的房屋,交给夫妻二人居住,条件是西屋必须上锁。
2002年8月,崔妻的亲属来济南小住,觉得西屋闲置很纳闷,便建议将房门打开。锁匠开门后,崔妻等人将室内打扫了一下,打开窗户透气,还在室内发现了一个“土炕”样式的水泥台面。
很快,何东升联系崔某,质问谁进了西屋,并称从高架上经过时,看到西屋的窗户打开了。随后,他要求崔某一家立即腾房。
当何东升搬回这处房屋后,找人从西屋里搬出七八个散发着恶臭的“大包袱”,对外称作文物。此事,后来被市民举报。这些所谓的文物被警方从市中区一居民楼院内小房地下发现,内里赫然是王某、桑某等5人的尸骸。此时,何东升早已不知下落。其后,何东升被公安部列为A级通缉犯。2009年,何东升因涉嫌抢劫在昆明落网,经DNA检测确认身份后,被押解回济。何东升归案后,至今已经历8次庭审。
尸体被藏匿6年为何会因“尸臭”暴露?
崔妻亲戚曾证言:“台子靠着窗户边的墙,比窗台稍矮,通体用红色的绒布贴着,我有时躺在上面看书,感觉台面挺硬,像是木头的。”
记者汇总证据时发现,从民警接到举报发现5具遗骸及被害人家属辨认尸体的描述可以看出,凶案暴露时,虽然已时隔6年,但相关死者的遗体并未彻底白骨化。通常来说,刑事案件中尸体倘若暴露于荒野之外,腐败的速度往往极快。反观此案,却有许多特殊之处:按照法院还原案件的发展时间段来看,王某、桑某等5人被杀,时间是在1996年12月,5人尸骸被转移,时间则在2002年8月。两个关键时间点:一个在寒冷的隆冬,一个在炎热的酷夏,在掩藏尸骸时,何东升用砖石垒砌了一个“长方形”的台子,并用水泥封堵,这也从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尸体的腐败速度。
1997年春,“别有用心”的何东升将房子借给同学崔某夫妇居住。
“房子是新装修的,新刷了墙、油漆了门、窗框,地面是新铺的瓷砖,闻不到油漆味,感觉房子装修后放置一段时间了。”作证时,崔某曾如此描述刚入住这套诡异房屋的情形。
也许,正是因为所谓的密闭措施,让崔某夫妇在此居住多年,并未发现异常。甚至于崔妻的亲戚躺在那个“台子”上看书,也没发现蹊跷之处。
之后可以想见,从高架路上看到锁闭6年的窗户被人打开后,何东升紧急索回房屋,慌忙之下选择“移尸”。但打开“坟茔”时,情况绝对超乎他的想象,尚未完全腐坏的尸体接触炎热空气,开始加速腐败散发出恶臭。
虽然何东升对尸体仓促包裹,且对外谎称“文物”,但四处弥漫、无法掩盖的尸臭,仍让案件大白于天下。
逃亡路上他“娶”了两个女人
“性格内向,不爱说话,但社交面很广,外面朋友很多。”何东升前妻曾这样描述他。
说到何东升的婚姻生活,离不开被他坑苦的三个无辜女人,这其中,首当其冲的就是为他生育一女的前妻。
2002年,何东升将5具尸骸“移尸”后潜逃,2004年,前妻在何东升“失踪”两年后,选择与其离婚。
令人大感意外的是,携带赃款潜逃的何东升竟过上了逍遥日子,用“陈君”、“马飞”两个假身份,周旋于阿兰与晓梅(均为化名)两个女人之间,在四川、云南藏匿起来。
何东升“第二任妻子”阿兰证言,“陈君从山东开了结婚证明,我们在四川巴中登记结婚,陈君自称是做生意的,没看到他做什么生意,但他出手大方而且有钱。”
从时间点上看,阿兰的出现,几乎与何东升潜逃的时间无缝重合。2002年8月,在德州干酒店服务员的阿兰,与何东升相识,当时何东升自称叫“陈君”。2003年,与丈夫离婚的阿兰,与“陈君”在四川巴中登记结婚,当时,出手阔绰的“陈君”,在昆明、巴中花90万元买了三套房产,还陆续给了阿兰许多生活费。后来,阿兰还多次见过“陈君”的母亲和妹妹。但阿兰不知道的是,2005年,昆明的两套房子就被“陈君”偷偷卖了。2008年6月,联系不上“陈君”,阿兰找到了济南,见到了真正的陈君,才知所谓丈夫的身份系伪造,她嫁的其实是何东升。而她见过的“陈君”的母亲与妹妹,也并非何东升的真正亲属。
让人啧啧称奇的更在于,阿兰的弟弟曾帮何东升伪造过另一个假身份——“马飞”。用这个身份,何东升背着阿兰,2004年在昆明经婚介所结识了女子晓梅,与其“结婚”,并在当地生育了一个女儿。
何东升“第三任妻子”晓梅证言,“马飞自称在济南做保健品生意,经常出差数月,回来在家住几天再出去。当时我父母出了房子首付,他说还贷,但还了两万他就还不起了,就由我父母还贷了。”让他落网的“抢劫案”并未被定罪
提到何东升的最终落网,离不开 一起发生在昆明的“抢劫案”。也正是因为该案的发生,让何东升的DNA数据与之前济南警方采集的何东升亲属信息比对成功,终于让这名公安部A级通缉犯落网。
按照检方的指控,2009年2月的一天,何东升与“小韩”等6人,以介绍工程为由将男子唐某骗至昆明一家具城内,向唐某强行索要5万元。唐某拿不出钱,只好找到另一朋友,将5万元钱汇入何东升的银行卡内,6人才将唐某放走。
但济南中院重审时认为,经查何东升与唐某确实有经济纠纷,审理后法院认为此案不构成抢劫罪。兜兜转转之间,何东升的最终归案不正应了那句老话?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5个青年的“人生最后轨迹”
时隔22年,再让我们看看这5个青年人生命的最后轨迹——
王某那天把女儿送回家,临走前他告诉父母,不回家吃饭了;
桑某离开了舅舅家,桌子上还有他吃剩的包子;
李某骑着自行车,把服务凭证送回单位,但打那以后,再没人见过他;
一早送丈夫出门上班,张某的妻子晚上接到单位来电,说张某没去单位;
于某接了个传呼,打过一个电话后就脸色发白、直冒冷汗。他跟同事说,孩子病了,便急匆匆走了……在那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有人说,审判只是用法律事实,无限还原客观事实;而“何案”当年的更多细节真相,或许只有天知,地知,何(指何东升)知。
【记者探访】藏尸楼:那个西屋窗户正对着高架
当旁听的稿子写完,似乎分内之事已毕。但奇怪的是,记者的脑子里却冒出一个古怪想法,想去寻觅那栋曾藏尸6年的居民楼。最初不知具体楼号,只能用最笨的办法,从“高架上看得到6楼的西屋窗户”这点入手。
以高架路为坐标轴,记者按照坊间传说的地理位置及何东升的工作单位、亲属关系,在几十栋居民楼里寻找“可疑目标”。连续三天找下来,一排居民楼引起了记者的注意,感觉“目标楼”应该就在这排居民楼之内。在获知具体门牌号后,记者核对,此楼真的位于走访确定的“目标”区域内。但因当地楼号在事发后全部变更,在年长居民的指点下,记者几经周折,才找到了疑似当年藏尸的房间。
走进这栋老式居民楼,依稀是上世纪90年代的建筑风格,铁质的楼梯扶手,镂花的楼梯窗户,楼道内堆积着陈年杂物,有的住户门前,还有未清理的垃圾袋,整个楼道弥漫着一股说不清的怪异味道。越接近6楼,记者就越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心理压力。旁人尚且如此,那就不难理解为何藏匿尸体后的何东升,6年都不肯踏入这栋楼了。
转了一圈,临走时,记者绕到楼的另一侧——落日余晖中,那套房屋西屋窗户的位置,赫然正对着车流不息的高架路,似乎无声诉说着陈年旧事。
埋尸小院:院内衣架似乎长久未用
“何案”经本报披露后,不少人感叹,此案离奇曲折,可以写电影剧本了。殊不知,坊间消息透露,何东升作案手法系效仿港片,片子名叫《誓不低头》。片中一个桥段:有一家老小遭恶人杀害后,尸骸被藏于灶台之下。但影片与现实不同的是,剧本可以增删修改,人生却不可复制重来。
“记得那时还小,大院里来了两辆灵车,接走了他们的尸骨……”一位济南网友,在记者稿子下面留言。
当年的情形,如今已不可考。
2017年3月24日,暌违已久的雨,要下了。这天,记者终于找到了当年王某等5具尸骸重见天日的地方——市中区一家属院,与繁华街道也就一墙之隔。
这是个有些破败的小区,院子里随处可见老人们侍弄的花草,许多异乡人也租住在此。也许,知道案情的人早已淡忘此事,而不知情的人们依旧蒙在鼓中。登上高处,记者俯瞰涉事一楼那座房屋的情形,只见屋子阳台位置的窗户紧闭,模模糊糊中,衣架似乎长久未曾使用。小院内有座水泥砖石垒砌的平房,内里情形则无法看清。
再向一旁看去,大院里的老树又抽出嫩芽,依然见证着“一岁一枯荣”的更迭,不远处,则传来孩童嬉闹欢笑的声响。
清明将至,万物生长。
此情此景中,记者想起,有人曾说案件中死去的5名青年人,虽然他们身上都有或大或小的过错,但终归错不至死,其最后的归宿与亲人的哀恸,也着实令人叹息。
【记者手记】每个以贪婪开头的故事最后总会以惩罚作为收尾
“只要一想到,6年来黑夜里总有一双眼睛,死死盯着西屋的窗户——我就替当年那对夫妇感到不寒而栗。”曾接触过这个案件的编辑忍不住感慨道。
公诉人曾说,何东升藏尸的恶劣,某种程度上更甚于杀人,这让死者亲属在多年时间内,深陷于苦寻亲人的折(中无法自拔。
但那些年,何东升每每盯着西屋的窗户时,心中会没有战栗?记者不信。不然,他怎么会在6年时间内,始终不肯踏入藏尸的居民楼半步呢。
心中有鬼,惊惧尤甚。
一次,浏览新闻时,记者在济南一位老刑警的办案故事里,偶然读到了“何案”的只言片语:老何曾略带傲慢地对侦办民警说,倘若当年没有贪念,如今可能早已禄高位显。精明如老何之人不多,但他显然忘了——古往今来,每个以贪婪开头的故事,最后总会以惩罚作为收尾……(记者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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