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4日讯(记者 由亚男)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签合同后才知道是抵押房,想退房却被告知不退定金。近日,市民张女士称,买房经历令她左右为难:不买,5万元的定金会打水漂儿;买了,又怕抵押房给自己后续入住带来不便。
对此,济南众信利德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信利德房产中介”)称,公司在客户签订合同前会将房屋的具体情况告知,因此不存在合同欺诈。此外,张女士所购买的房屋确实是抵押房,但会在其付完首付后予以办理解押手续,因此不会影响其后续入住。买主签完合同才知道房屋被抵押
近日,张女士在众信利德房产中介看上了一套位于山大路某小区的二手房,房屋面积70平方米,售价170万元。2017年12月27日,张女士在看房后便与众信利德房产中介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当场交纳了5万元定金。
令张女士意外的是,在她去银行办理购房贷款时却被告知因该房产已经在某民间借贷公司作为抵押,因此无法用该房产作为贷款抵押。“我是按揭买房,而且签合同时中介没告诉我是抵押房,后来我找了原房主才知道事情的原委。”张女士说,签合同时,众信利德房产中介并未告知自己该房产的抵押情况,“如果知道了是抵押的,我就不会买了。”
“合同签字后就被中介收回去了,合同里有‘有无抵押\’一栏,我签的时候这一栏并没有标记,但签字后中介在这一栏打了个勾。”按照合同约定,如果张女士单方面要求终止合同,众信利德中介有权不退5万元定金。“我怀疑是合同欺诈。”中介房屋情况事先已告知客户
经初步查询,张女士所购买的房屋因原房主借贷原因,目前已被抵押给济南某民间借贷公司,抵押金额为150万元。那么,张女士所说的“合同欺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月12日,记者就此事联系了众信利德房产中介。一位王姓店长称,张女士所购买的房屋确实属于抵押房产,公司已在签购房合同前将此事告知张女士,因此并不存在合同欺诈。如果张女士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按照约定,5万元定金不予退还。不过,公司已就此事准备与张女士进一步协商解决,如果客户继续购房,会在付清首付后办理解押手续,并不会影响后续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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