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12月19日电(记者王志)记者从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日起,该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可按月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目前涉及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五大银行。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为方便办理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更加便捷地利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济南市此次推出商贷按月委托提取公积金业务。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委托公积金中心按约定的额度,逐月将本人住房公积金转入本人个人结算账户。
据了解,目前在济南市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办理了商贷的职工,可以办理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于受理后次月起每月10日至12日转账,每月累计转账总额度不超过委托提取人办理本业务起该笔贷款已正常偿还的总额度。
新闻推荐
听着童话学数学?这很“胜利大街”胜利大街小学老师们都很爱“折腾”,最大限度为孩子们创造成长空间
丰富多彩的社团活动胜利大街小学内的创客工作室记者黄中明摄【编者按】在济南众多的中小学中,哪些学校是你心目中的名校?每一个名校的背后又有着怎样的办学理念与育才方法,令他们蜚声于世?从...
济南新闻,故乡情,家乡事!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济南,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