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市民张先生反映,自己停在路边的车被贴了罚单,落款竟是槐荫区停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槐荫区停车办”),张先生质疑停车办是否有此权力。对此,槐荫区交警大队一工作人员介绍,槐荫区停车办开具的是机动车停放提示单并非罚单,只作为证据采集使用。
“落款不一样,但跟交警贴的罚单很像”,张先生说,2日上午他将车停放在腊山河西路附近,中午发现车上贴着一张单子,落款为槐荫区停车办。从其提供的照片可见,张先生车上贴的这张单子是“机动车停放提示单”,右下角有“槐荫区停车管理办公室”的公章。
“违停罚单不该是交警贴吗,停车办有什么权力贴罚单呢?”张先生表示怀疑。
将张先生的“罚单”与交警部门出具的违法告知单对比后发现,二者在格式上基本一致,内容却大不相同。张先生的“机动车停放提示单”上记录了车辆类型、牌号、时间地点等停放信息,同时提醒驾驶员未按规定停车,已进行图像记录待交警部门核实。而交警部门出具的违法告知单除上述车辆基本信息外,还附有相应的处罚决定。
对此,槐荫区交警大队一工作人员说,“市民对此有误会,停车办给车上‘贴条\’,但并非是罚单”。他解释说,槐荫区停车办开具的提示单仅作为违停证据采集使用,没有处罚效力,提示单的性质与市民路边抓拍举报相类似。该工作人员说,提示单贴出后,停车办会将记录的图像证据上传至交警部门系统,由专门的交警进行审核。审核后如果确定证据完整真实,会由交警部门下达处罚决定。(记者孔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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