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清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建设美丽富强文明幸福的现代化山水魅力新城”的奋斗目标,将2017年定为“效能提升年”,并下发了关于《对全区开展“效能提升年”行动进行督查的实施方案》。区纪委、区监察局牵头、由17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效能提升专项工作组,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明确责任 注重自查
按照督查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分别成立了“效能提升年”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了分管领导,狠抓效能提升工作落实,做到每月开展1次自查和自改,并形成自查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月底上报。自3月下旬至8月31日,已先后对未及时上报自查报告和自查计分表的街镇和部门(单位)共计约35个次进行了批评和限期上报;先后对30余个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对6个单位进行通报,确保了政令畅通。
严格检查 落实整改
按照每周1次、每月不少于4次的要求,3月至8月份先后明察暗访部门约376个次,街镇47个次,景区24个次,食堂饭店50余个次。拍摄疑似公车90多辆。发现迟到、早退50余人次。工作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玩手机、串岗等30余人,涉及部门9个。考勤制度不规范,提前签到,或部分人员不签到问题涉及部门19个。对以上问题,均对单位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并责令整改,各单位均已上报了整改情况。对迟到、早退比较严重的单位,在区委大楼一楼门厅大屏幕上公开曝光一次。另外,在休息日对25名区级领导、41名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通讯情况进行了抽查,绝大多数领导都能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回复。
加强调度 专项督查
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开展专项督查。从4月份开始,每月上报一次工作情况。区政府督查室对轨道交通R1线安置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全区10个街镇的小石料非法加工点全面取缔和制止私采滥挖等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并印发通报。区政府法制办、区行管局、区物价局、区委编办、区审计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等单位也结合自身业务开展了专项督查,都形成了专项督查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都及时进行了整改。
强化职能 助力发展
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助力全区经济发展和各项重点工作。自7月份以来,区“效能提升年”行动领导小组先后投入470余人次对涉军维稳、扶贫攻坚和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督导。开展“效能提升年”行动以来,工作作风有了较大转变。如今,长清区纪检监察系统创建1.5工作模式,即1天干1天半的工作量,有的街镇实施“7.16”工作模式,即1周上7天班,1天工作16小时,行政效能有了较大提升。(本报通讯员 董桂欣 禹淑红 刘大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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