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闻 章丘新闻 平阴新闻 济阳新闻 商河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济南市 > 济南新闻 > 正文

搭车途中身亡 如何追责

来源:都市女报 2017-10-13 14:02   https://www.yybnet.net/

法律咨询找荣凯,一生一世一辈子。荣凯法律咨 询 热 线 :053188712348。地址:济南市经四纬二路东图大厦8楼。法律咨询扫一扫。

案情简介:

2012国庆长假期间,林俊与张飞作为网友拼车,林俊搭乘张飞驾驶的车辆回家过年。在回家途中,张飞因超速驾驶,发生侧翻,造成林俊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因系单方交通事故,林俊家属遂找到张飞,要求张飞赔偿,但张飞称,林俊系搭乘其顺路车辆,自己并未收其坐车费,因此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问免费搭车一旦发生单方的交通事故,造成搭车人人身伤害,机动车一方是否承担责任?

荣凯说法:

无论是有偿乘车还是免费搭车,搭车人都是车上司乘人员,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驾驶人员有过错的,其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以及驾驶人员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分析,司机也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遗憾的是,《侵权责任法》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并无具体规定。同时,2012年12月2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无具体规定。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司法解释草案建议稿》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免费搭乘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搭车人人身损害的,不能免除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减轻责任。支付部分费用而搭车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搭车人人身损害的,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客运合同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并酌情予以减轻。机动车驾驶人不知道搭车人搭车,或者明确对搭车人予以拒绝的,对于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实际上就是提出了对“好意同乘”即免费搭乘机动车辆发生事故处理的依据。

拼车出行对于司机和搭乘人而言,面临的最大风险即是交通事故的伤害以及受到伤害后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对此,对于搭乘人的人身损害,只要搭乘人自身不存在过错,无论是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也无论是否签订了免责条款,司机均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然而,如果搭乘人明知司机存在醉酒、无驾驶执照等非法行驶行为,仍执意搭乘的,搭乘人则将面临着自行承担相应损害后果的风险。而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财产损失,只要搭乘人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即可不必担责。

新闻推荐

市立五院情系槐荫民警为负伤警员设绿色通道

女报讯(记者孙墨琦通讯员孙静王莹)12日下午,济南市第五人民医院牵手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在市立五院开通了全市首个民警因公负伤紧急救治“绿色通道”,自此因公负伤的槐荫区民警、协警可以在市...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斯美人叫济南2017-10-13 14:02
猜你喜欢:
评论:(搭车途中身亡 如何追责)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