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乔诺)为促进济南市城市建设科学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有序,今天上午,市国土部门就市区范围的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调整举行听证会,广泛征求市民及具有相关利益关系的各界人员代表的意见。
据了解,济南市现行的征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于2015年10月公布实施,有效期3年,目前仍在有效期内,此次该标准的调整是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基本适应,仅对部分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项目进行调整。
经过相关部门对全市各县区实地走访调查,及通过与省内外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地级市进行横向对比,综合来看,济南市现行的补偿标准与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结合实际工作,除建设用地外各区大多采用包干的方式进行补偿,此次仅对征地过程中群众普遍反映的迁坟补偿、过渡安置费、搬家费等项目进行适度调整,并且将新增电力、电信等设备设施的迁移补偿。
听证会上,各界代表分别就房屋拆迁所涉及的围墙、地面等各类补偿问题,搬家费和过渡安置期内的房屋征收标准调整的热点问题,果树、温室移植补偿等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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