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济南中院在东郊饭店依法组织召开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康食品公司”)、济南群康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群康实业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应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实业公司管理人申请,济南中院裁定对群康食品公司与群康实业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并同意两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和解。这标志着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实业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进入合并和解程序。□本报记者 侯月 通讯员
袁粼 李毅斌
群康食品公司始建于1981年,1998年由济南群康食品厂改制而来,主要生产冰冻饮品和糕点等,系山东省冷食行业龙头企业、本地知名品牌企业。群康实业公司系群康食品公司关联公司,该两公司由于互联互保导致资金链断裂,于2015年底被迫停产。济南中院于2016年9月5日裁定受理两公司债权人破产清算申请。该案涉及本地知名企业,债权人多达840余户,债权总计8.2亿余元,因此备受社会关注。
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实业公司虽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破产困境,但其产品广为市场接受、营销渠道遍布全国,如果通过破产和解程序,盘活企业资产,科学规范经营,企业存在重获新生的可能。考虑到以上因素,济南中院民六庭在顺利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基础上,指导监督两企业管理人做了大量艰苦的调查核算、管理协调工作,对广大债权人开展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劝导,为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顺利召开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应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实业公司管理人的申请,济南中院裁定对群康食品公司与群康实业公司实行合并破产清算,并同意两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和解。债权人会议审议了两企业管理人所作的《工作报告》和《债权审查报告》,核查了企业债权,表决通过了和解协议草案,对此,济南中院原则上予以认可。此后,群康食品公司、群康实业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将进入和解协议执行程序。
该案系济南市第一个应债务人申请进入合并破产清算程序的案件,此次债权人会议的圆满召开,为实现涉案债权、债务人和解成功,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昭示着“群康食品”这艘航船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得以重新悬帆出海。济南中院依法运用司法程序,为挽救知名企业、振兴地方经济作出了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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