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展女士停止心跳和呼吸,医生宣布其临床死亡。几分钟后,工作人员实施人体冷冻手术,展女士“沉睡”在了冰冻舱里。这是我国首例人体冷冻实施案例,引发众多法律问题。
TOP 01 被冷冻的人到底是活着还是已经死亡?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李卉律师分析,根据法律规定,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终止于死亡,目前对自然人死亡的判定标准有两种学说:心脏死标准,脑死亡标准。我国现在对死亡的认定是以呼吸断绝、脉搏消失、心脏停止跳动之时为死亡之时,而脑死亡还未引入临床或司法实践。按照现行法律标准,展女士应该被认定为法律上的自然人死亡。
TOP 02 冷冻人“死而复生”,法律身份如何确认?
李卉律师认为,“冷冻人”复醒与被法院宣告死亡的人有明显区别。根据《民法总则》第46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下落不明满四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此,法院宣告自然人死亡属于法律上拟制的死亡,产生的法律后果在宣告死亡地等同于自然人的生理死亡,其婚姻关系根据《民法总则》第51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
另据《民法总则》第50条,自然人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又重新出现时,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会依法撤销死亡宣告,之后一系列法律关系变动要遵照《民法总则》第51条处理,即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其配偶再婚或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可以看出,对于宣告死亡的人再出现时,法律赋予了其配偶自由选择的空间,更有利于保护对方的利益。而对于“冷冻人”日后复苏,是否可以参用以上标准处理,答案是否定的。
目前,世界上已有300余人加入冷冻计划,假设他们日后复苏,必然涉及生命伦理、违背生命自然规律等问题,届时其婚姻关系、财产继承、债权债务等不宜参照宣告死亡人再出现的法律规定。因此,国家应尽早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以弥补此方面的空白。
人物名片
李卉,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合伙人,致公党山东省直二支部副主委,济南市历下区第九届政协委员。现任山东省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协“婚姻家庭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律协“实习律师管理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婚姻家事纠纷调解服务站”负责人、齐鲁巾帼法治宣讲志愿者服务团讲师、济南市“泉城女性普法大讲堂”讲师、济南市“七五”普法讲师团讲师、济南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讲师团”讲师。
李卉专注家事与私人财富管理法律服务,擅长办理疑难复杂家事诉讼案件、婚前财产规划、婚后财富管理、财富传承筹划、资产“代持”风险防范、遗嘱规划、私人财富管理讲堂等私人财富管理法律事务。更多私人财富管理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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