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近日,槐荫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组织综合监督执法检查组对辖区某一级医院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分为医疗卫生、传染病监督、放射卫生监督三大部分。
对照2016年一级医疗机构综合执法检查参照标准,卫生监督员对该医院麻精药品使用、放射诊疗、机构依法执业、医疗废物处置、预防接种等各方面进行了详细的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汇总通报,制作了《关于对某医院综合监督执法检查情况的反馈意见》,针对存在的违规执业行为,责令该院限期整改。针对本次监督执法检查提出的问题,要求该医院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将整改情况书面报至济南市槐荫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将根据其整改情况对其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本报记者 李雪梅 通讯员曹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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