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城隍庙内戏台屋顶部分坍塌,西北角的屋檐摇摇欲坠。(王希涛 胡磊 摄)
陈冕状元府院内,到处是私搭乱建的小屋。
进入七月,随着几场疾风骤雨的到来,济南正式开启“雨季模式”,12345市民服务热线收到的关于房屋漏雨破损的反映明显增多,其中不少是已被列入文保单位的古建筑。
济南是一个拥有4600多年历史的古城,并于1986年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然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加上曾经重视程度不够,一些历史文化遗迹被损毁。此外,很多现存的百年古建筑也因产权纠纷和缺少法律细则等原因,境况堪忧。事实上,文化传承与保护完全靠政府买单是不现实的,对此文保专家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引入民间力量参与保护和修缮古建筑。
●○记者探访○
百年古建筑摇摇欲坠
老城区东华街5号有一处648年的古建筑,名为督城隍庙,此庙于1979年被公布为济南市第一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日上午,记者看到,此处已变为一个大杂院,院内房屋破烂不堪。紧挨东华街的是山门,3个拱形门洞均由青砖与石块建成,其中两侧的门洞已被石块堵死,各留有一个约一米见方的窗户。屋顶部分绿色琉璃瓦已腐化为暗红色,琉璃瓦缝中,生长着4棵高约1米的小树。
进入院内,正对主门的建筑名为前殿,房屋墙壁中间一根直径约30厘米的木柱底部已腐透,屋檐处的绿色滴水大部分已缺失,屋顶破损的琉璃瓦之间到处散落着白色石灰。前殿的后侧是曾为济南古城八大戏楼之一的督城隍庙戏台,部分屋顶已坍塌。在戏台的西北角,有几根直径约10厘米的木头支撑着摇摇欲坠的屋檐。破烂不堪的院内除了戏台坍塌被封死无住户外,其余房屋均有人居住。记者了解到,在此处居住的大部分为租户,每月租金为500元到700元不等。
面临同样尴尬境地的还有位于鞭指巷9号的陈冕状元府,虽然门楼依稀还有当年的气派,但院内却是破败不堪。部分屋檐腐朽坍塌、门窗七零八落、院内乱堆乱放杂乱不堪。院内住着十几户人家,成了名符其实的大杂院。院内一位老人称,早在上世纪50年代,这里便成了济南第一印染厂的职工宿舍,后来更多人在院里搭建住房。
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发现,不少被评为省、市级文保单位的建筑里,均有多家居民居住。有些古建筑门前挂有“私人住宅 禁止入内”、“谢绝参观”等警示牌。
●○修缮遇阻○
产权纠纷多 法律无细则
1986年,济南市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随即启动。但因种种原因,许多历史文化遗迹被损毁,令人扼腕叹息。1986年以后的20多年里,宏济堂总店、瑞蚨祥泉城路店、丁宝桢故居、九华楼等著名建筑相继被拆除。以芙蓉街为例,现仅有19%的建筑勉强保持了传统风貌。而有些现存古建筑也因年久失修,岌岌可危。
历下区文化局文保科工作人员刘伟介绍,历下区市级以上的文保单位共有87处,其中2/3位于明府城。对于破损古建筑,有些在很早以前就已经制定了修缮方案,但是由于房屋产权问题,方案迟迟不能实施。比如2015年,督城隍庙的修
缮方案就已经制定出来,因修缮过程时间
比较长,里面住户无处安居,拒不配
合维修,导致方案一直未实施。陈冕状元府的修缮方案也已
经完成近80%,但具体实施
时间也因房屋产权问题并不能确定。
刘伟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对于文物的修缮和保养由使用人和所有人负责,所有人不具备修缮能力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帮助。修缮古建筑的成本比较高,而居住在古建筑里的居民并不富裕,无法承担高额的维修费用。而法律规定比较笼统,并没有明确规定当地政府怎么帮、帮多少等。
●○成功案例○
少数古建筑成功“搬家”
在古建筑保护情况整体堪忧的状况下,济南有几个古建筑保护成功的案例。2005年,纬六路拓宽时,“老洋行”恰在规划拆迁红线范围内。为此,济南市文物保护部门会集各方专家研讨,提出了将“老洋行”向西整体平移15米,完整保留该建筑院落原有风貌并进行整治、加固的可行性操作方案。并通过市场化运作,运用招投标方式为“老洋行”找到了保护者和新主人。从此一个融博物馆、餐饮、会所等诸多功能于一身的“老洋行”成为纬六路上一道亮丽的风景。
2008年5月,宏济堂西号的平移保护虽然没有民间资本介入,但最终得以保存离不开民间力量的支持。2007年,随着老城区的加速提升改造,位于五里沟片区的宏济堂西号被冻结,并且墙体上已被写上了“拆”。济南药业集团为了能保下宏济堂西号,四处求援。当年7月,济南药业集团一方面请来了包括清华大学建筑系著名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复合在内的十余位知名专家联名谏言济南市政府,希望能够保护宏济堂西号。另一方面积极与市委、市政府沟通。最终,宏济堂西号的命运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撤掉拆迁令,改为平移保护。
2009年9月,山东建筑大学的姜波教授得知普利街要拆迁后,为了能保护凤凰公馆,经过四处“化缘”,最终他的一位朋友表示愿意出资助“凤凰”重生。凤凰公馆在私人出资帮助下,得以在山东建筑大学重建。对于重建后的凤凰公馆,出资人希望能建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为山东居住民俗的展示和保护提供条件。这几次古建筑的成功保护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民间机构介入古建筑的保护,但这些案例并非常态,大部分发生在偶然情况下。
●○专家建议○
让民间力量介入保护工作
关于古建筑的保护和修复,济南市人大代表、山东意匠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奎表示,古建筑不能仅仅存在于视频和照片中,而是要让人能够真实地触摸到,以往在古建筑保护工作中,只是给古建筑穿上一层“外衣”,以致人们无法感受真假。基于此理念,刘奎在整治明府城岱宗街项目时,坚决杜绝“简单铁皮”和“一味仿古”的模式。通过专业人员的勘察,去除原始墙体附加的“外衣”,恢复了老街巷、老建筑原始风貌和沧桑感。
刘奎认为,古建筑修缮的技术不成问题,但保护并非一朝一夕,而是一个持久的过程,文化传承与保护完全靠政府买单是不现实的。目前很多企业和个人对济南市的优秀古建筑颇有感情,大量的社会资金有介入古建筑保护和利用的动力,但现实中缺少相应政策。他建议,政府出台相关政策,理顺古建筑的产权关系后,引入社会资金和力量,参与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
刘伟也有类似的看法,他认为,地方政府除了将古建筑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细化,还应调动社会力量,允许对济南古城有情怀的企业或个人介入文物保护中。这些文物爱好者与政府沟通后进行投资,邀请有资质的团队对古建筑进行修缮。最终企业或个人可以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将修缮后的古建筑以博物馆或其他形式对外展示。(本报见习记者 王希涛 记者 胡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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