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晚高峰,深圳南海大道拥堵严重,一辆东莞急救车运送病人前往深圳南山医院救治,沿途车友听到鸣笛后,纷纷主动让道,硬是在长长的拥堵车龙中挤开一条救援通道。急救车仅用时3分钟就穿过最堵的玉泉路至深南立交路段,最终顺利到达医院。(见本报今日A16版)
平时40分钟才能通过的路,3分钟就通过了,令人无比惊诧。对于抢救生命而言,3分钟是什么概念?医学界向来有“急救白金时间”的说法,一个人突发疾病,越短时间内进行救助,挽回生命的几率就越大。比如,电击伤造成的脑死亡一旦超过3分钟,基本就没有生还希望。从这个意义上讲,为急救车让行3分钟,其实就是和生命赛跑。而为救护车主动让路,在日常观感中,更倾向于划归到“美德”里去,从而深圳千余辆私家车在堵得一塌糊涂的道路中,硬生生让出一条生命通道,各种点赞顿时爆棚,有的网友甚至觉得“眼角湿润了”。
舆论空间里的情绪集结,一方面是这一幕确实感人至深,这么多司机,以自发的“集体行动”展现一个城市对于“生命至上”的遵循;另一方面,也反衬出给救护车让路在国内很多地方尚未司空见惯,还没有被潜移默化为一种习以为常的出行文化。毕竟,在以往的新闻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救护车被堵在路上,患者耽误抢救不幸身亡”。2014年10月20日,济南市齐鲁医院门口,载着一位德州3岁女童的救护车在“距医院最后100米”的地方被堵10分钟,最终女童抢救无效死亡。因此,“深圳千余辆私家车为救护车让路”被高扬“人间大美”的背后,其实也有现实反差激发出来的“愿景”期待。
为救护车让行,仅仅在“美德”上标定,让人们依靠自律执行,显然远远不够。任何道德洼地,都需要在社会管理系统中进行“技术补齐”,这种技术,可以是法律规范,也可以是驾驶行为的常识性普及。比如,我们此次只看到了深圳众多私家车的积极避让,这美好场景的背后,其实有该市法律法规的支撑。一方面,在深圳因避让救护车而产生交通违法,一般会被自动免罚,也就是当地为救护车量身定制的“无忧避让”机制,这一机制无需当事人耗费精力“自证清白”,从而鼓励市民守法。另一方面,对于有条件避让不避让、故意阻挡等行为,根据当地相关规定,不按规定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处1000元罚款,记3分。所以,你所看到的“大爱”,没准也有法律规范推动的“外力因素”使然。
当然,对于如何促成“主动避让救护车”,各地举措有很强的个性化色彩。比如,去年的一起隧道事故中,南京曾奖励让出生命车道的司机们价值500元油卡。但无论管理如何多样化,最终都是为了保障救护车的优先路权。这种保障亟需从人性的“主观恶意占比”或“素质不一”的褒贬中走出来,在技术上多做有益之举,这样才能为城市培育出良知和美德,并逐渐演化为一种集体行动,为救护车让行也才会成为惯常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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