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局局长李季孝(左三)到县区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工作人员正在抽取土样进行检测。在基地抽取水样化验工作人员正在对蔬菜样品进行检测。假劣农资销毁活动基层追溯平台操作现场
农产品质量安全是食品安全的源头,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
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季孝介绍,近年来,济南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抓住两头、放活中间的发展思路,以“源头可溯、过程可控、流向可查、实时监管”为目标,创新建立了“有人管、有标准、买不到、检得出、可追溯、重惩处”六要素贯通的监管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质量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六要素组成农产品监管体系
确保监管工作“有人管”。强化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大力推进网格化管理,探索引入了协管员管理模式,根据区域特点、产业布局,市财政每年投入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在全市聘用协管员445名,赋予质量安全监管和技术推广的双重职责,同时在三品管理、投入品监管等重点品类的生产基地明确具体管理人员,初步构建起纵到底、横到边、无缝隙、全覆盖的监管责任体系。
确保违禁投入品“买不到”。实施农资经营合格店和示范店创建工程,严格实行登记备案、实名购买、年度评价等制度,加大农药质量抽检力度,建立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并举的长效机制,确保监管不断档、无缝隙,违禁投入品不入市、买不到。自2015年开始,先后投入600万元,通过排查全市范围内农资店,由先前的7000余家锐减到2800家,淘汰了一大批无证经营、食品与农资混杂及不达标不合规的门店,在全市范围内逐步创建了225家农资示范店。
确保生产全过程“有标准”。针对标准制订与使用“两张皮”的突出问题,组建了由资深专家、首席专家、执行专家和专家助理构成的市级农业专家团队,制修订一批农业地方技术规程,组织编写一批简明的技术明白纸、流程图等,真正落实到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手中,开展各类标准化主体创建活动,实现生产设施、过程和产品标准化,确保三品生产规范化、标准化技术接地气。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制修订省市级农业技术标准(规程)153项,其中省级标准12项,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1010个。
确保农残超标“检得出”。不断加强三级监督抽检工作,积极配合抓好部、省各项抽检任务,重点深化实施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工程,创新建立县域间交叉异地抽检、第三方机构委托抽检机制,持续加大抽检的力度、频次和范围,对准出农产品做到应检尽检,对检测结果、问题产品第一时间通报处理,实现全市农残监测全覆盖。今年,济南市落实定量检测样品3000个,其中监督抽查2000个、例行风险专项1000个、定性检测样品30万个。
确保上市农产品“可追溯”。建立农产品质量问题倒逼机制,实施三品二维码制度,搭建市县互联互通的追溯数据库平台,建设一批监管网络追溯基点,推动全市农资经营门店、市级以上都市农业园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逐步实现追溯全覆盖,探索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档案制度,逐步实现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等全程来源可溯、流向可追、问题可查。
确保对违法行为“重惩处”。坚持敢于揭丑、敢于亮剑的原则,开展农产品质量监管“十大行动”,充分利用农产品监测结果,建立完善“检打联动”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的投诉受理、农业投入品监测检验鉴定、案件取证以及查处等各项工作互动衔接。对违法生产经营违禁农业投入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相关主体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进行处罚;对发现的农残超标的农产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置问题产品、相关主体和管理责任人,该销毁的销毁,该曝光的曝光,该问责的坚决问责。今年已查处重大农产品违法案件4起,有效震慑了不法行为。
1200家生产主体纳入追溯平台
济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潜在质量安全隐患依然存在,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现象时有发生,执法监督手段相对单一,基层监管体系仍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市农业局将深入贯彻全省质量兴农工作会议精神,以加强农产品监管能力建设为突破口,建立健全农资监管、农产品追溯和监测数据“三大平台”,推动信息平台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建设融合发展。
首先是打造农资监管平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以加强农资监管为主线,以规范农资经营使用为重点,着力打造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农药经营人员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人员的作用,切实解决农业投入品源头可控、农资经营门店管理规范、监管部门数据可查。
同时,市农业局将积极打造农产品追溯平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能力。以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要监管对象,开发市级追溯数据库平台,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信息库、农产品质量安全二维码追溯库、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数据库、制度管理数据库等,实现1200家规模以上生产主体全部纳入追溯平台。
另外,济南市农业部门还将积极打造农产品监测数据平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能力。借助农资监管平台、追溯平台建设后的有关数据,开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数据平台,打造市级检测数据库、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数据库、监测数据分析系统、风险评估系统、预警系统等,形成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以县级农产品综合监测中心为重点,以乡镇检测站和生产经营主体速测室为补充的检测体系。
小小“二维码”让农产品实现可追溯
近日,市民王女士买菜多了一个习惯,每当看到蔬菜包装盒上贴有二维码标识时,总会掏出手机“扫一扫”,在查看详细信息后,才放心地进行购买。如今,市民对“吃”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农产品的生产安全就是其中之一,蔬菜有了这个二维码,就像给市民吃下一个“定心丸”。一个小小的二维码,为何会有如此大的作用?这得益于济南市建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它让农产品有了自己的“身份证”,同时也让市民吃得更放心。
为增强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监管,让市民吃到安全的农产品,济南市近年来一直着手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为农产品生产主体建立应用系统,将农业主体信息、农产品质量等信息录入相关平台并公开。
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至2016年底,济南市将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和“三品一标”生产基地列入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建立了30家可追溯基点,初步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构建。
建立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农业生产主体使用的二维码打印机、农产品全程追溯电脑、检测仪等设备都是由市农业局统一提供,同时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让他们熟练掌握信息录入要求、方法。
“另外,我们重点加强了对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及六个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的日常管理,强化上下游追溯体系对接,实现省、市、县监管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主动建立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了生产过程施肥、用药、用料、收获、检测等记录,基本达到上市前主动检测、检测数据实时上传到县级平台”,该负责人表示,“建立农产品追溯体系一方面是让大家吃得放心,另一方面也是让生产主体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从监管角度来说,小小一个二维码让购买者加入到了监管主体当中,也让生产主体在用药施肥上更慎重。”
济南市近两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中,合格率均在98%以上,“下一步,济南市将加快推进追溯平台建设,逐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据库平台与六个涉农县区分平台的互联互通,逐步做到追溯全覆盖。”该负责人表示。(本版文/图 本报记者 钱堃 通讯员 杨传峰 袁德利 刘树震 郭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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