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构建、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今年年初,历下区纪委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归口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保让权力运行过程公开透明,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截至4月底,该区四个归口派驻纪工委共接到42个归口监督单位报告的“三重一大”事项158项,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5587.45万元。
据了解,《意见》出台以来,历下区纪委四个归口派驻纪工委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归口监督单位重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维护民主集中制和各项党内监督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截至4月底,该区四个归口派驻纪工委共接到42个归口监督单位报告的“三重一大”事项158项,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5587.45万元,参加归口监督单位班子会议55次,监督班子会议的组织工作36次,对19个单位行使询问权和建议权27项。
《意见》施行以来,四个归口派驻纪工委认真落实报告制度、行使询问权和建议权、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报告制度主要是强化事前监督,要求归口监督单位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前一星期,向归口派驻纪工委填写报送《“三重一大”事项标准报送表样》,归口监督单位召开“三重一大”事项研究会议,须提前1至2天向归口派驻纪工委报告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主要议程,由归口派驻纪工委根据所报事项及具体情况,派专人列席会议,使归口监督单位各项重大决策置于全程监督之下。
——行使询问权和建议权,主要是强化过程监督,归口派驻纪工委对归口监督单位上报的“三重一大”事项,建立台账,做到“一事一档”,归口派驻纪工委对事项的进展情况可以行使询问权和建议权。
——严格责任追究,主要是强化事后监督,归口派驻纪工委结合派驻巡察,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根据台账和责任主体,可进行责任倒查。
下一步,该区将结合“三重一大”事项上报情况,对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在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中,对一些可能产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或诱发腐败的风险点进行重点关注,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本报通讯员 何传武 吴广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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