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共享单车《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和规范共享单车发展,针对用户安全、车辆乱停放、押金监管等焦点问题加强制度设计,促进规范发展。
看点一:多管齐下保用户安全
征求意见稿提出,实行用户实名制注册、使用,禁止向未满12岁的儿童提供服务,为用户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说,征求意见稿规范用户骑行停放,完善保险机制,对企业主体责任和运营服务规范做出了明确要求。
“共享单车企业给用户上什么样的保险?额度是多少?受益人是公司还是骑车人?”中消协律师胡钢表示,保障骑车人的安全是企业经营的前提。
北京市民郭爽实名注册了电话和身份信息,常常从家骑共享单车到单位再骑车回来,途中有时会停下来去银行存钱,去面包店买面包等。那么,自己的行驶轨迹是否能确保不被泄露出去?
针对用户信息安全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运营企业采集用户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范围。运营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相关数据在国内储存和使用。
看点二:负面清单治理停车难
停车问题已经成为共享单车的管理难题。有些用户把共享单车随意停放在马路边、商铺旁,把车停进小区、楼道里。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规则,划定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规范自行车停放。
不少地方的管理部门正在创新管理手段,如济南市划定共享单车指定停放点,南京的城管人员帮忙规范停车,北京石景山区划出共享单车停车区。
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顾大松认为,一些共享单车企业单方面实现车辆有效管理有一定难度。只有政府、企业、行业、用户多方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停车问题。
看点三:建立押金监管模式
在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押金监管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征求意见稿提出,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企业对用户收取押金、预付资金的,应严格区分企业自有资金和用户押金、预付资金,在企业注册地开立用户押金、预付资金专用账号,实施专款专用,接受监管等,并要求建立完善用户押金退还制度。此外明确了相关支付结算要求。
李俊慧认为,征求意见稿对押金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监管机制,避免出现资金安全风险。共享单车企业应将重心放在经营和服务中,而不能把收取押金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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