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自2017年7月1日起,济南市火电(含具有自备电厂的企业)、造纸行业相关企业必须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请济南市上述行业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尽快登录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提交申请。
排污许可证申领范围、申请时限、申请程序等具体要求,请登录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 www.jnepb.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531-66608622。济南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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