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月日讯(记者 陈彦杰)作为通信公司的技术员工,本应该维护好基站的正常运转,但是槐荫区某通信公司的一名员工却监守自盗,自己伙同他人先后盗窃多起基站的电瓶。他们不光夜里偷,白天以维修名义还偷走电瓶,导致通信受影响。
今年月日,槐荫区公安分局接到某通信公司报警称:该公司一个位于玉清湖派出所辖区的通信基站电瓶被盗。民警通过调查认为,被盗电瓶重量从公斤到公斤不等,作案人数至少应是两人;而作案人作案手法熟练,刻意躲避通信公司的后台监测,应是熟悉电信设备安装和使用的人员。
因案发地均处于偏僻地段,现场没留下有价值的线索,民警围绕作案后运输电瓶的车辆开展工作,先后对案发时间段出现的余辆各类车辆进行筛查比对,从中发现一辆车号为鲁A8XXX0的面包车形迹可疑,案发当天该车的驾驶人员为孙某(男,岁,济南市人)。孙某系某通信公司员工,熟悉基站电信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经进一步调查,专案组确定孙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月日在槐荫区张庄路附近将其抓获。
在犯罪证据面前,孙某最终承认今年月以来伙同赵某(男,岁,济南市人)在槐荫区盗窃通信公司基站电瓶8起,随后民警将赵某抓获。赵某供述出其在和孙某“合伙”前,就已与李某有过三次“合作”,孙某和赵某共交代作案起,涉案价值万余元。目前,警方正在追捕嫌疑人李某,嫌疑人孙某、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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