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医保报销一般都有正规的程序,按照正常程序报销一般不会遇到什么问题。但是为什么郭先生会遭遇被索中介费的事情?里面有不少问题让人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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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临时工”去哪儿了
“第一次报销成功后,我对胡姓工作人员比较信任,因此,后三次的诊治单据也都给了他,并提前给了他第二次和第三次的中介费共3000元,但到了今年1月底便找不到他了。”郭先生告诉记者,年前他还能打通胡姓工作人员的电话,但是快过年时就找不到这个人了。
事后,郭先生怀疑自己上了当,便打电话咨询医保办,但医保办的人也说不知道这人去了哪里。
记者从医保办了解到,这名胡姓工作人员2007年就在该单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工作,负责录入一类的工作。去年9月份,胡姓工作人员辞职,后来也有人来找过他,但是他的手机怎么都打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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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单据都没了,咋办
“先是无法接通,后来直接停机了。”郭先生质疑,这位工作人员在医保办工作不是一天两天了,难道同事对他的情况一概不知吗?按照常理,一个相处多年的同事,大家应该对他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了解一二,怎么会什么都不知情呢?
“我家是农村的,治病的钱都是借亲戚朋友的,能不能凑齐移植手术费还是个未知数。”郭先生说。
郭先生查阅相关法律规定后发现,只要医院开具转院单或者办理异地人员定点住院手续,还是可以报销的。“后三次的报销单据我都寄给了他,但是现在人找不到了,这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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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先生是否符合报销条件
那么郭先生的情况符不符合报销条件呢?
记者了解到,目前异地就医报销一般通过三种方式,一是开具转院单,二是外地突发急症,三是长期驻外人员也可申请报销。而郭先生的情况符合“外地急症”的情况。
按照相关规定,临时外出期间突发急症住院的,应于参保人入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济南市社保局职工医保处备案。医疗终结后,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住院发票原件、汇总费用明细、病历首页复印件、医嘱单复印件、出入院记录复印件,到济南市社保局医保大厅办理报销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备案且经医疗专家审核确为急症住院的,其住院费用可以报销。
在记者采访期间,医保办工作人员也表示,由于郭先生对政策不熟悉,备案时间的要求可以不用那么严格,也是可以按照“临时外出期间突发急症”来处理的。而医保办的报销记录也显示,郭先生的第一笔报销是由这名胡姓工作人员代理,通过“临时外出期间突发急症”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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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办难道真的一无所知
“我当时拨打医保办的办公电话,接线的就是那位胡姓工作人员。他听完我的情况就告诉说不能报销。后来我又拨打那个电话,几次交谈后他说他可以想办法。”郭先生告诉记者,他起初一听不能办理,便当了真。而那时又是急需用钱的时候,便对胡姓工作人员言听计从。
郭先生表示,这位胡姓工作人员并非自己亲属,而是医保单位的内部工作人员。报销除了备案还要经过医疗专家审核,这之间的程序是否完全合乎规范?
除了这位胡姓工作人员,其他经手的工作人员是否完全履行了职责?医保办对内部员工的监督是如何进行的?本报将对此事进一步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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