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见习记者于洋
生活日报2月25日讯近日,济南市民党女士打来电话反映说,去位于阳光新路的圆缘园茶餐厅吃饭遭遇了最低消费的要求,这让她很生气。党女士表示:“现在国家都明确要求禁止餐饮业实行最低消费了,圆缘园这样做明显就是违反相关规定。”
据了解,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餐饮行业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中作出的对于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投诉:这家餐厅设最低消费,不合理
党女士跟记者描述当时的情况时显得很生气:“我是第二次去这家餐厅了,第一次就要求坐‘卡座\’必须消费满150元,我就在大厅吃的。第二次我在外面吃完90元了,想点满150元去‘卡座\’,但他们说得重新消费。”
党女士对记者说,餐厅是在玩文字游戏,全部的费用都是在这个餐厅消费的,所以即便是换了“卡座”也不应该再重新计费。党女士表示,本身“最低消费”这样的“霸王条款”就不合理,而且还要重复消费,就更说不过去了。
调查:圆缘园五家店均设最低消费标准
记者随机调查了济南圆缘园茶餐厅五家分店,分别是花园店、泺文店、北园店、省体店以及党女士所消费的阳光新路店。那这五家餐厅的最低消费标准和计费标准是否一样呢?记者以消费者订座为由分别询问了这几家餐厅。发现这几家餐厅的收费标准不一,包间时长也不一致,甚至有的店不管是大厅、“卡座”还是包间,都有最低消费。
这几家店的“标准”分别是:
阳光新路店:卡座最低消费150元,包间最低消费228元,时长为4小时;
省体店:大厅小桌最低消费每人20元,大桌最低消费150元,房间会员价198元,非会员价218元,时长4个小时,禁止自带酒水;
北园店:大厅最低消费每人20元,包间最低消费180元、240元,时长6个小时,“理论上”不允许自带酒水;
泺文店:大厅无最低消费,房间最低消费240元,禁止自带酒水;
花园路店:大厅最低消费每人20元,包间(小)最低消费会员价180元,时长4个小时,非会员价150元,时长6个小时。大包会员和非会员价分别是200元、260元。禁止自带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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