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新闻 章丘新闻 平阴新闻 济阳新闻 商河新闻
地方网 > 山东 > 济南市 > 济南新闻 > 正文

借名买房,买房行为无效

来源:山东商报 2016-08-05 12:23   https://www.yybnet.net/

点击查看原图张某与王某系朋友关系。2009年9月14日,王某与北京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了本案诉争房屋(经济适用住房),房价款总计47万元,同日,王某和银行签订了《个人贷款抵押借款合同》,向银行贷款了34万元。同日张某缴纳了首付款14万元,王某所借贷款均由张某偿还。房屋所有权人登记为王某,房屋所有权证由张某持有。2013年5月5日贷款还清。后张某要求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王某拒绝。张某诉至法院,称自己在购买房屋时借用了王某的购房资格,双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系,王某则称自己购买房屋时曾经向张某借款,双方仅存在借款关系。

荣凯说法:张某因不具备当地户籍,不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因此借用王某的名义购买诉争房屋。而经济适用住房作为具备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实行严格的准入和推出机制,双方的借名买房行为违反了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该借名买房关系应认定无效。法院应对张某要求确认房屋归其所有并要求办理过户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但是,张某可依据借贷法律关系起诉到法院要求王某返还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并赔偿房屋增值损失。

法律咨询找荣凯,一生一世一辈子。荣凯法律咨询热线:0531-88712348/88812348。

地址:济南市经四纬二路东图大厦8楼。

新闻推荐

山东华和拍卖公司受法院委托于年上午点在济南法院

山东华和拍卖公司受法院委托,于2016年8月25日上午10点在济南法院拍卖网(http://jnzy.luauc.com)举行拍...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猜你喜欢:
评论:(借名买房,买房行为无效)
频道推荐
  • 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数字赋能,拓展“商量”广度深度效度济南:“码上商量”与百姓贴得更近
  • 按下快进键 抢抓黄金期
  • 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京师幼儿园桌上推演,筑牢疫情防控线
  • “线上+线下”人社服务再升级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