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济南,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一直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月6日,济南市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对在市区所有道路的违停车辆予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严罚。不过也有市民呼吁,今后哪里停车要收费,哪里停车要被扣分,不划停车位又没有设禁停标志的路段,到底罚还是不罚,应该早点出细则。记者于娜
路边停车收费别有模糊地带
该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拟提出:城市道路内停放机动车应按施划泊位有序停放。同时明确在城市道路内违反禁止停车标志标线停放机动车的,一律处以100元罚款,并记3分。
对此有很多市民表示不理解,全面禁停道路推广到全市,这个范围如何界定并不明确,如果不在划定的泊位内停车是不是就不用交停车费了,这样是不是会出现更严重的乱停车现象。
交警部门相关人员表示,机动车应停放在路边施划的停车泊位内,并接受管理员的管理,同时指出这些合法停车位都标注了编号,这种车位驾驶员可放心停放。不过,这类公共停车位的数量在市区还是有限的。因此有市民就呼吁针对哪里可以停哪里不能停,什么时间可停,该如何处罚等,相关部门要尽快出台进一步详细的规则,引导市民有序停放。
推广智慧停车系统别让收费管理员当起执法员
最近几天对管理员可以贴单,是否是以罚代管的问题也是市民讨论的重点。有人认为管理员帮助提醒并取证可以解放一部分警力,但也有人认为这实际上增大了管理员的权力,在定位上就出现了问题。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停车管理员就没有执法权,只有交警有权对违停车辆进行处罚。而且交警给出的处罚告知单与意见稿里所说的停车管理员给出的提示单性质也不一样,提示单没有任何处罚效力。
其实,在机动车停放管理中,管理员只起到收费和管理的作用,既不能给车主处罚也没有看管车辆的义务。据了解,今年4月中旬,济南智能停车系统在技术上已经具备了使用条件,并将逐渐推广到全市。济南市停车办专职副主任韩军庆介绍,目前济南市内五区和高新区的546名停车管理员中,先期已配备了100部PDA设备。有了该设备,停车管理员将得到解放,身份也将陆续转变。停车管理员的角色将由目前的收费员转变为将来的信息采集员,他们只负责对入场、出场的车辆进行拍照取证,以及停车秩序的维护。因此有人认为,停车管理员定位应准确,只可能是管理人员而不可能是执法人员,这一点也应进一步明确。
路边停车认准正牌收费员5种情况市民可拒交费
据了解,目前省城停车收费不仅有专门部门管理,收费管理员也是统一持证上岗,车主停车时一定要认准正牌收费员。记者了解到,除因特殊情况或者举行大型活动,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停放车辆,经批准设置的临时收费停车场之外,其他道路泊位应具备以下基本特征:已施划的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泊位号;显著位置设置停车收费标准公示牌;收费员着全市统一的制式服装;停车办备案并监制的收费员上岗证;停车运营公司统一编制的收费员编号;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应提供道路和收费员信息)。
在停车过程中,车主遇到以下5种情况也可以拒绝交停车费:1、不出具或不足额出具税务部门统一监制的发票的;2、经索要仍不提供发票的;3、未提供道路和收费员基本信息的;4、超出物价部门核定的停车收费标准的;5、非上述运营公司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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