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7月14日电记者从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济南市近日出台就业与社会保障***措施,明确将为农村贫困人口中失去生活能力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费用由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和财政资金支付。
济南市针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范围,自今年起由财政全额代缴不低于最低档次的保险费。
济南市还完善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符合农村贫困人口条件的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
此外,济南市对持有残疾证或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贫困劳动力,由政府购买部分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护林员、环卫工、保洁员等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进行托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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