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6月2日电记者2日从山东省高院获悉,山东法院稳步推进环境公益诉讼,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经受理8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中7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已审结一起,还有1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据介绍,7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包括德州、青岛、济南、烟台各1起,东营3起。谈及公益诉讼案件受理,山东省高院副院长张爱云说,规范受案机制,适度从宽把握原告主体资格的审查标准,鼓励将支持起诉依法适用于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通过缓、减、免或由专项基金账户垫支诉讼费等措施减轻原告诉讼负担。
山东省高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李军说,东营中院受理的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研究所诉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纠纷一案,经东营中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山东金岭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治理费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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