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众报济南6月29日讯(记者石鹏志)从山上采集野生树木种子、果实,采挖树根、树苗或树木,这是乡村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现象,但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也涉嫌违法。从7月1日起实施的《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保护办法》,将对这一“任性”行为说“不”,违反《办法》规定将面临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办法明确规定,林木种质资源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者破坏,并禁止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林木种质资源。同时对于确需采集或采伐的特殊情况须经批准,因科学研究、良种选育、林木种质资源更新等特殊情况需要采集或者采伐的,应当依法报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山东省林木种质资源中心主任李文清介绍,为提高违法成本来增加林木种质资源保护的意识,《办法》规定,侵占、破坏林木种质资源,私自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林木种质资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野生林木种质资源和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新闻推荐
启动仪式现场。“食品安全宣传”志愿者现场宣誓。农村大众报济南讯(记者兰姬慧)6月24日,2016年山东省“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在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正式举行,部分学生家长、...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