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大众报济南讯(记者兰姬慧)5月11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全省第二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夏季就餐饮食安全,预防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进入夏季,随着气温上升、湿度增大,微生物易于繁殖,食物容易受到污染,极易发生因食品受微生物污染、误食有毒野生菌或野生植物等导致的食物中毒。为此,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广大消费者,外出就餐,尽量优先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良好)级“笑脸”餐饮单位就餐。注意就餐地点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健康证件齐全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
就餐过程中,不要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谨慎选择烧烤食品;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
居家饮食过程中,不要购买腐败变质及过期食品,不要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和有毒动植物,畜禽、蛋、水产品要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食用凉拌菜、各种卤肉、水产品时要注意新鲜,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以去除农药残留,最好去皮后再食用。
同时,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确要求,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不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来历不明的食品、食品原料及病死的禽畜肉,谢绝消费者自带野生菌或野生动植物到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食用。从业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严格加工环境、工具容器和餐饮具的消毒,减少食品污染环节。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并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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