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雷
日前,本报曾报道了沂源县一山村发展乡村旅游,由农户出房屋、合作社负责统一装修和经营,打造农家乐集群,所得收益合作社与农户“四六分成”。这种发展乡村旅游的模式,在全省可算得上是一个创举。
这种模式下,合作社只需一次投资,便可常年拿取几十户农家乐的四成收益;而农户坐地即可获得农家乐的六成收益,其旧宅子也相当于得到一次“免费维修”。因此,这个村子农民发展旅游积极性高涨,甚至形成了“倚门而待”争相入社的局面。
这种“合作社+农户”式的集约化运作、统一品牌和营销,是很多地方农村转型发展的大方向和大背景,值得进一步鼓励和推动。然而,笔者仍不免纳闷:由合作社(公司)来打造和引领,农户虽参与分红却只得六成收益,如果农户独立投资经营,岂不是能得“十成”吗?为什么不“单干”呢?
在走访中,笔者不断拿这个问题来问农户,不管是已经入社的还是尚未入社的,都连连摆手:“万一没有人气挣不着钱呢?”这是典型的“小农心态”在作祟。
所谓“小农心态”,是指那种只在乎眼前利益,“只有今天拿在手里的才是实在的”,不理解也不信任长远利益,缺乏冒险精神和创新精神,小富即安、逆来顺受即是它的同义词。它作为一种观念和生活态度存在于不少人心中。
由“小农心态”所引发的不敢承担风险,成为很多地方发展乡村旅游的农民心中一道隐形门槛。很多农民宁可继续守着几亩薄田耕作、宁可给其他农家乐打工日赚百十元现钱,也不愿意自己搞农家乐“做老板担风险”。曾经带领村民搞了多年乡村旅游的五莲县小榆林村党支部书记王宗玉感慨:发展乡村游,最大的难点就是转变农民思想观念。
同时,“小农心态”也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已有农家乐的转型升级。农家乐厨房脏乱差、住宿床单被褥达不到标准,农家乐的普遍档次低下也与农户长期形成的生产生活方式有关。曾经有这么个例子:一地政府花钱为农民新盖了楼房,上头领导前去农民家走访,爬了五楼,到了一户农民家,一进门就闻到一股异味,难道马桶溢出了?不是,是农民在阳台养猪!物尽其用至此。
其实,仅仅因为“害怕失败而拒绝承担风险”的“小农心态”是不必要的。随便看看几个例子就知道,沂源县这个山村合作社首批30多户农家乐今年“十一”前推出后,至今每天游客络绎不绝;沂南县竹泉村发展乡村旅游后,停车场爆满成常态;济南南部山区大门牙景区农家乐全部拆除重建,废墟上游客仍然熙熙攘攘……可以说,只要契合市场需求、利用好自身的条件和优势,乡村旅游成功的经验并不难复制。同时,山东省人均GDP早已突破9000美元,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已相当于中等发达国家,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乡村旅游不愁不火爆。广大农民和业户应积极抓住全省发展乡村旅游的大背景和大机遇,发挥自身的主体作用,而破除“小农心态”是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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