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图■见习记者张梦西通讯员高勇
继济南市“三无人员”爱心公益墓区启用之后,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又联合印发《济宁市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资助办法(试行)》,鼓励支持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更好地保障群众丧葬基本需求。据了解,这是山东省第一个资助公益殡葬设施的专门制度性文件。
《办法》规定,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单位申请资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当地
公益性殡葬设施发展规划;
2、公益性殡
葬设施已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建立;
3、公益性殡
葬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符合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标准要求;
4、公益性殡
葬设施已经施工建设。
《办法》规定,公益性殡葬设施是由民政部门殡葬服务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为济南市居民提供骨灰安葬(安放)、悼念、祭奠等服务的非营利性殡葬设施。济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工作人员介绍,市级每年安排一定规模的福彩公益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进行资助,对采用花葬、树葬、草坪葬等绿色殡葬方式的公益殡葬设施优先给予资助。“根据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规模、投资数额、覆盖区域范围、服务人口数量等,每个县级公益性殡葬设施资助10至50万元,每个乡镇级(含若干个乡镇、街道联建)公益性殡葬设施资助5至10万元,每个村级(含若干个村、居联建)公益性殡葬设施资助2至5万元。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捐助、捐资建设公益性殡葬设施。”
公益性殡葬设施管理单位可以适当收取成本费用,用于殡葬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收费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会同民政部门按照非营利并兼顾居民承受能力的原则核定。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和特殊群体实行优惠减免政策。
据了解,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推进济南市公益殡葬设施建设,在保障群众骨灰安葬(安放)基本需要的同时,逐步形成公益性殡葬设施为基础、经营性殡葬设施为补充、骨灰深埋撒散等个性化骨灰处理方式相结合、群众自愿选择的殡葬服务格局,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骨灰处理需求。
■新闻1+1
发改委:
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发改委会同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将殡葬服务区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其中,包括遗体接运、存放、火化和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
殡葬服务是涉及民生的重要服务,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近年来,在相关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殡葬行业得到了较大发展,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殡葬需求。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方面,社会对一些地区殡葬服务行为不规范、殡葬用品和经营性墓地价格偏高等问题反映较多,有的地方存在殡葬服务单位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另一方面,部分地方殡葬管理和投入体制机制不顺,一些基层殡葬单位经营较困难。按照“十二五”期间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需要进一步深化殡葬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收费监管,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减轻群众丧葬不合理负担,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触“墓”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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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