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底,济宁将迎来省级卫生城市的复审。要想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首先就要确保在“复审”中合格,这意味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工作任务走到了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城市复审,既需要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创卫”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也需要依靠有效的监督,推动整个“创卫”工作乃至“五城同创”工作顺利进行。“创卫”是涉及多方面工作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细致入微的“细节工程”,大到公共设施的投资、建设、完善,小到路边街头的一张废纸、一个塑料袋的清理,都需要进行专项整治、综合治理,需要事无巨细、以点带面地逐步推进。另外,当下恰逢迎考备战的突击阶段,这时,更需要社会监督和媒体监督发挥效力,成为责任部门的臂膀和“创卫”工作的推进剂,对疏漏的细节、虚假的汇报以及未落实的任务、标准及时进行监督、反映甚至曝光,使“创卫”工作全面推进,不留死角。
市委、市政府对社会和媒体监督“创卫”工作始终是鼓励、支持的,同时也将各新闻媒体纳入到了“创卫”工作的责任分工当中,并强调“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手段加大创卫宣传和曝光力度。及时公布创卫进展情况,听取市民意见建议”。然而,有些部门、单位对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却异常排斥,存在抵触情绪,对于群众反映和媒体曝光的问题,不仅没有虚心接受、及时整改,反而认为这是与部门工作“唱反调”、“添麻烦”,甚至到新闻单位大吵大闹。这反映出某些部门、单位不仅没有意识到社会、媒体监督的意义和目的,也没有意识到“创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只是把自己分内的环境整治任务当成了“面子工程”,企图欺瞒上级、欺骗公众,这种不良作风,是我们“创卫”乃至“五城同创”大计最可怕的“敌人”。
我们都明白这样一个道理,监督不是目的,曝光不是揭丑,通过监督与曝光,督促那些还未到位的工作迅速得到落实,切实加以整改,对报道的“脏乱差”区域一个不漏地进行有效整治,使环境整治工作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才是最终的目的和意义。“创卫”工作不能“上热下冷”,更不允许“虚情假意”,各个责任单位、部门必须全力投入,积极行动,扎实推进,不给整体工作拖后腿。
监督是关心、支持,也是促进,公众和媒体的监督有助于更好地改进工作,广泛而积极的监督反映出公众和媒体对于“创卫”工作的参与度和责任心。对于群众反映和媒体曝光的事实,只有认真反思、积极整改,才是对群众负责、对上级负责、对“创卫”负责的正确态度,唯此,也才能扎实进步,赢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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