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万德龙
为加快推进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建立规范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昨日上午,全市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了解到,2013年6月底前,济南市将建立起覆盖市直公共机构办公区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总体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其中,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报废车辆等报废资产回收利用率达到100%,危险废弃物(含汞光源、锂电池等)回收率达到100%,废纸、废塑料及其他废旧商品的回收利用率达到80%。
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据悉,济南市将建立起覆盖市直公共机构办公区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将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目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废旧商品回收网络,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率,加快建设完整的先进的回收、运输、处理、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为指导思想。同时,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逐步形成政府推动、市场调节、企业运作、社会参与的废旧商品回收机制,并坚持多渠道回收与集中分拣处理相结合,提高废旧商品回收率。
至于办公区的废旧商品回收范围,主要包括如下六类:废纸,包括打印纸、报纸、杂志、书籍等其他纸制品;废塑料、废金属;报废车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等;危险废弃物,包括锂电池、含汞光源;其他废旧商品。
废旧商品分类收集、科学回收处理
在回收体系建设方面,济南市将施行废旧商品分类收集,2013年5月底以前,市直公共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在办公室设置废纸回收袋,在办公区设置危险废弃物回收箱。同时,完善废旧商品回收处理网络,回收企业可根据需要建设标准化固定或流动式废旧商品回收网点,建立健全回收网络,配备专门的回收人员,并对废旧商品进行资源化处理,分类储放。
此外,济南市还将强化废旧商品科学收回处理。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凡是涉密文件、内部办公资料一律送交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销毁;报废车辆,将按照《济宁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废旧电器电子产品,废旧电器电子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涉密及内部办公计算机、传真机等电磁存储介质一律送交市涉密载体销毁中心统一销毁,其他物品无偿交由回收企业统一回收处理。
资产报废应符合国家规定
济南市还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市直公共机构的资产属国有资产,资产的报废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市直公共机构处置国有资产应按规定程序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国有资产处置,不得核销会计账务。未按规定批准、或不能提供批准文件的,回收企业不得回收。
同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回收企业要每半年将回收处理情况书面报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商务局负责对回收企业回收处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类废旧商品得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并定期向市直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市机关事务局将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纳入全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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